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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商的逆袭:向互联网内容供应商征税?

来源:飞象论坛 作者:不是元方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12-03 12:54 
核心提示:当前,互联网骨干网运营商相互之间都达成了协议,允许网络流量自由通行。而ETNOA的提议很可能打破这种局面,迫使企业与运营商签署特定协议,这可能意味着谷歌等互联网公司每年要支出数十亿美元的费用。

联合国下属的国际电信联盟(简称ITU)正在考虑一项新的互联网税提议,该提议主要针对一些大型的互联网内容供应商。    该项提议由欧洲电信网络运营商协会(简称ETNOA)向ITU提出,主要针对苹果、谷歌、Facebook和Netflix等互联网公司,要求他们为其所传输的内容支付互联网使用费。

当前,互联网骨干网运营商相互之间都达成了协议,允许网络流量自由通行。而ETNOA的提议很可能打破这种局面,迫使企业与运营商签署特定协议,这可能意味着谷歌等互联网公司每年要支出数十亿美元的费用。

有业内人士称,美国政府可能对该项提供感到不高兴,因为全球许多大型互联网公司都来自美国。此外,也有互联网人士担心,此举将意味着发展中国家将失去访问许多流行互联网服务的机会。

互联网协会(Internet Society)高级管理人员Sally Shipman Wentworth称:“该提议令人十分不安,可能引起法律上和商业上的诸多不确定问题。”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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