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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试解宽带普及提速三难题

来源:中国信息产业网-人民邮电报 作者:胡虎,吴江波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08-17 13:20 
核心提示:在推动宽带应用创新上,厦门市具备良好的基础和条件。厦门是全国三网融合试点城市、离岸呼叫中心业务试点城市、TD-LTE规模技术试验城市。中国电信(微博)、中国移动(微博)均在此设立了手机动漫基地。

轰轰烈烈的宽带普及提速工程启动以来,我国城乡大地掀起了新一轮宽带建设热潮。但在驻地网建设、老旧小区网络改造和宽带用户提速体验等诸多环节,仍面临着“最后一公里”入场难、社会阻力大、提速感知不明显等共性问题,为此有人形象地将之称为宽带普及提速进程中的三只“拦路虎”。

福建厦门信息通信业发展位居全国前列,早在宽带普及提速工程启动之前,就以首批三网融合试点为契机先行先试点燃了宽带规模发展之“火”。记者近日来到这座美丽的“鹭岛”,发现了不少新鲜事,并亲身感受到,宽带普及提速工程是一项社会共同参与的大工程。正如福建省通信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杨锦炎所言:“要把宽带这把‘火’点得更旺,离不开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推动,离不开产业的协同配合,离不开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需要全行业借力借智借势,需要全社会形成发展合力,以更加开阔的视野、更加有力的措施,扎实做好宽带建设和应用这两篇大文章。”

驻地网建设:

正本清源强监管

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位于云顶北路,今年5月才刚刚启用。在进驻中心的81个政府部门当中,有一个厦门市通信管理局设立的通信建设项目审查窗口。

在三层B区08窗口,厦门市通信管理局的工作人员热情地接待了我们。据介绍,这个窗口主要负责受理厦门市住宅小区、商住楼宇、办公楼等房产项目规划用地红线内的有线、无线通信配套设施建设方案的审查。短短两个来月,已有湖里航空港物流园、集美万达商业广场等5家单位主动递交相关通信配套建设申请与图纸请求审查。该窗口审查内容包括:通信管道(楼内通信暗管、暗线);设备间(集中配线交接间、宽带接入间等公用网络设施以及居民住宅内信息布线);电力配套等资源。

记者在厦门市政务中心的办事指南上看到,相关通信建设项目审查的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法规,以及工信部、福建省、厦门市出台的相关文件,最后一项是2011年厦门市通信管理局等6部门发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住宅小区及商住楼宇光纤宽带网络建设工作的通知》,当地俗称“78号文”。

这份“78号文”明确,厦门所有新建项目规划红线内的通信配套工程,都应由开发商投资建设。为了将这份文件落到实处,更好地引导、服务开发商规划建设通信配套工程,厦门市通信管理局还专门成立了市通信设施配套建设办公室,统筹光纤宽带网络建设,促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向纵深推进。据悉,这在全国还是首次。

此举扭转了近年来电信运营企业一窝蜂找上门去,花大价钱央求“通信配套让我建”的局面,并向全社会发出驻地网作为通信基础设施“谁开发、谁配套”的强烈信号,有力遏制了驻地网建设的无序状态和恶性竞争,对于宽带普及提速,具有特殊重要意义。福建省通信管理局党组成员、厦门市通信管理局局长王启兴告诉记者,通信主管部门审核通信配套工程,是正本清源,是房地产行业与通信行业在驻地网建设方面各负其责的回归。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明确规定:“建筑物内的电信管线和配线设施以及建筑用地范围内的电信管道,应当纳入建设项目的设计文件,并随建设项目同时施工与验收。所需经费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但由于近年来电信运营企业围绕驻地网线路建设、经营、管理权展开了白热化的争夺,加上地市一级没有通信监管机构,驻地网管理都是由建设部门承担。在电信运营企业与开发商的博弈过程中,通信行业越来越被动。先是开发商与电信运营企业联合建设,或者出租、出售相关设施,到后来干脆是索要独家经营权。驻地网的垄断经营严重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秩序,还带来网速慢价格高等问题,成为非治理不可的“毒瘤”。

在厦门市通信管理局有力监管、协调下,各电信运营企业自觉规范建设、竞争行为,开发商遵守“78号文”规定主动上门或电话咨询通信建设相关事宜,主动到通信主管部门备案,提请审验,已经变驻地网接入谈判由被动为主动。厦门路桥建设集团等大型基建单位已就若干项目通信管线建设事宜向通信管理局主动行文,恳请协调各电信运营企业提供通信配套服务。这在十年来是从未有过的事情。由此可见,我国通信主管部门应当以实施宽带普及提速工程为契机,加速职能向地市下沉,恢复对驻地网等通信建设的有效监管,确保驻地网建设和运营的公平有序,从源头保证宽带用户以更低的价格获得更好的服务。

值得一提的是,厦门市通信管理局除了规范驻地网建设外,近年来还积极协调推动公共移动通信基站配套建设。目前,厦门市土地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改变传统公共移动通信基站供地模式,同意参照邮政所的建设模式,将公共移动通信基站建设纳入土地出让条件。厦门市按要求设置的通信机房将按公建配套项目处理,所分摊的用地保留划拨,不计地价,由项目前期负责单位与竞得人签订委托代建协议,以2200元/平方米的价格委托竞得人包干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并具备产权办理条件后支付,建设费用先从该地块的土地出让金中垫付,今后按成本价加利息与各电信运营企业进行结算。(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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