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外资入电信业进入政策观察期
本文章原标题为《民、外资入电信业进入政策观察期 最后一公里或为最佳切入点》
继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此前国务院常务会议中做出了“完善和落实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电信等领域”的部署后,近日,工信部部长苗圩也在全国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表示,工信部将制定鼓励引导社会资本进入电信等领域参与市场竞争的政策措施。国务院及行业主管部门的频频表态似乎令业界再次看到了民、外资进入电信行业的希望。
业界专家指出,鼓励民、外资进入电信领域符合垄断行业的市场化改革需要,一方面,民、外资的进入能够提高垄断行业的市场化经营效率,另一方面也有助于提升行业的竞争品质。目前,部分外资已通过持股方式成为三大运营商非董事局股东;在增值业务等非基础电信业务领域,民、外资也成为参与主力。
虽然民、外资进入基础电信业务领域长期前景看好,但目前仍处于政策观察期。在这一阶段,相关主管部门在解决了“让谁开放”以及“向谁开放”等基础性问题后,还需出台针对民、外资的精细化扶持及鼓励措施,为民、外资与电信运营商营造一个相对公平的政策与市场环境。
秉承分步开放原则
“当前,国务院和行业主管部门不断释放出鼓励民、外资进入电信行业的积极信号,但并没有出台进一步的细化措施,目前仍处于政策观察期。”业内专家陈志刚指出。
但这并不意味着民、外资进入电信行业未获进展。目前,西班牙电信、SK、沃达丰等国外资本已通过持股三大运营商的方式实现了资本层面的进入;而在增值业务领域,当前民资与外资公司也屡见不鲜。
按照WTO成员国惯例,开放电信业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遵循逐步开放的原则,即先开放增值电信业务,然后开放数据和移动通信业务,最后开放基础电信业务和基础通信设施。我国也不例外,民、外资进入电信业也需秉承逐步进入的原则。
“从国家安全等角度考虑,具体而言,对于骨干网应保持国有资本的控股地位,而在骨干网资源基础上的一些应用,如IDC、VoIP等则可以向外资、民营资本逐步开放。”茁思迅行咨询总监金峰表示。
对此,陈志刚表示赞同,他指出,从业务角度看,目前增值业务已经实现了民、外资的全面进入,而此次国务院与工信部对于民、外资进入电信业的强调应是指对于宽带、语音等基础电信业务的进入。(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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