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M等联合签名要求美政府制定互联网贸易新规
北京时间11月4消息,据国外媒体报道,微软、花旗银行、IBM、通用电气和其他美国顶级公司联合起草报告并签名,要求美国政府制定互联网贸易新规,以保护互联网上的信息自由流动。
花旗银行国际政府事务高级副总裁里克-约翰斯顿(Rick Johnston)称,由上述公司在过去九个月中讨论的互联网贸易原则现在到了亮相的关键时刻。过去的贸易协定主要集中在消除制成品和农产品关税壁垒。但是,“我们现在正处在一个新的时代,互联网成了经济的主要驱动力。现在是数字经济时代。”约翰斯顿说。
这些公司起草的报告称,美国贸易协定必须“反应全球经济的现实情况,尤其是互联网对经济增长、就业和出口的贡献。”谷歌公共政策主管鲍勃-布尔斯汀(Bob Boorstin)说。他还指出,现在有一个危险的趋势是,越来越多的政府要求企业必须在其本土建立数据中心才能提供服务。这些公司在其报告中联合声明,这样的法律规定是歧视性的,违反了跨国贸易的概念。该报告还批评了“全世界多个国家政府”已采取的阻止用户访问Facebook、Twitter、WordPress 和YouTube等信息服务的行为。
美国贸易代表(U.S. Trade Representative,简称USTR)办公室总代表罗恩-柯克(Ron Kirk)称,这些公司的建议符合美国的公共立场,欧盟也已在世贸组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上进行了推介。“消除跨国数据流动的障碍以及其他妨碍互联网发展和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自由贸易的限制条件,是美国政府在21世纪贸易议事日程中最优先考虑的事情。”USTR说。
即使在互联网限制是为了支持合法的公共利益,例如国家安全或法律执行的时候,如果这些限制规定不明晰、不民主、不均衡或对贸易设定过多的条条框框,各个企业也会深受其害。在很多情况下,互联网限制仅仅只是出于“数字保护主义”,是为了保护国内企业不受外国企业竞争的威胁。
这些企业声称,它们希望自己的想法能够在跨太平洋伙伴关系(transpacific partnership,简称TPP)中反映出来,这是美国政府正在与该地区八个国家磋商的自由贸易协定。全美对外贸易委员会(National Foreign Trade Council)的总裁比尔-莱因希(Bill Reinsch)说,TPP会谈将会促使中国采用类似的贸易政策,尽管它目前还不是TPP会谈的成员。
万事达卡、Visa、甲骨文和GoDaddy.com网站也在该报告中签名。此外,美国商会(Chamber of Commerce)、商业软件联盟(Business Software Alliance)、服务行业联盟(Coalition of Services Industries)和其他组织也在上面署名。
USTR称,它已在TPP会谈和亚太经合组织(Asia-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简称APEC)中提出了这些公司担心的问题。美国正在极力敦促APEC成员尽可能减小贸易扭曲对信息和通讯技术政策的影响,包括那些与数据隐私和安全有关的政策。
这些企业还称,在合适的时候,美国政府还应该在世界贸易组织中强调这一点,以执行现有的与跨国数据流动有关的贸易规定。“我们希望数据能够自由流动,就像我们希望商品和服务自由流通一样。”通用电气的首席隐私保密主管纽拉-奥康纳-凯利(Nuala O'Connor Kelly)说,“在信息时代,数据就是我们的产品。”
(责任编辑:admin)-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