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工信 > 中国电信 >

电信业营改增政策或延至6月出台(2)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陈益刊 李娜 责任编辑:韩杰 发表时间:2014-04-08 09:26 
核心提示:但若对电信业实行上述两档税率,如何在操作中划分两类业务也是难题。 胡怡建告诉记者,现在最大的问题是如何区分基础电信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基础运营商既做基础电信又做增值电信。 梁因乐也认为,两档税率在实际

但若对电信业实行上述两档税率,如何在操作中划分两类业务也是难题。

胡怡建告诉记者,现在最大的问题是如何区分基础电信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基础运营商既做基础电信又做增值电信。”

梁因乐也认为,两档税率在实际操作中会遇到问题。“电信运营商的资费套餐种类极多,将这么大量的套餐全部按照11%和6%的税率进行拆分,手工做肯定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但如果按照一定系统逻辑进行系统拆分,能否都得出准确的结果(也难说)。”

另一方面,即使是一个手机话费套餐,里面有多少适用11%的税率、多少适用6%的税率,还要看是企业说了算还是税务总局说了算。

此外,有运营商人士对记者称,跨境电信业务和不同运营商在各个省市的结算问题也是需要考虑的问题。

除了上述操作层面的问题,“营改增”之后,电信运营商的一些促销手段也存在变数,还有一大棘手问题在于发票。

“电信行业客户众多、网点分布广、开票量极大,而另一方面增值税世界里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某种程度上需视同现金管理,‘营改增’的过渡无疑对三大运营商的发票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梁因乐称。

(责任编辑:韩杰)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