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道同洲视讯 同洲电子重启3G业务?
汹涌的3G终端领域迎来一位新进入者。近日,知情人士介绍,深圳市同洲视讯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洲视讯”)正在布局智能手机产业。
“同洲移动产品线目前拥有3G移动通信专职研发与测试人员近200人。”一份来自同洲视讯业务介绍的文件显示,同洲视讯成立于2006年,是同洲手机、Pad等消费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增值服务为一体的专业电子公司。
实际上,布局移动视讯终端一直是同洲视讯的关联公司同洲电子(002052,股吧)(002052.SZ)的战略宏图。
2009年10月,同洲电子高调宣布进军3G终端领域。此后三年,同洲电子在3G领域投入不菲。据同洲电子公告披露,公司投入研发相关人员约150人,累计投入研发成本约3000万元;另外还有技术方案成本,为研发相关技术成果,购买TD技术平台花费230万左右,共计投入成本约3500万元。
但在2011年12月,同洲电子发布公告披露称,已将公司旗下包括TD制式平台技术方案等3G手机相关技术成果,以3500万元价格转让给深圳信盈科技。
令人疑惑的是,在2012年,重启3G业务的却是同洲视讯,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资料表明,同洲电子持有同洲视讯5%的股权,在同洲电子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同洲视讯也列为同洲电子的关联公司。
“持股5%的关联公司做的业务并不属于上市公司关注范围。”7月19日,同洲电子董秘叶欣表示:“之所以列同洲视讯为关联公司原因有两点,其一是前期同洲电子高管在同洲视讯任职,其二是业务上有关系。”
但记者了解到,同洲电子和同洲视讯的实际控制人可能是一个人袁明。
进军与放弃
2006年成立的同洲视讯注册资本1亿元,法定代表人马立权。
成立至今,同洲视讯股权历经4次变更。2006年,同洲视讯股东为深圳市金汇通实业有限公司持有90%,同洲电子持有10%。而最新一次变更的结果是,截至2012年7月,同洲视讯的股东分别为袁亚康持股50%,深圳市金汇通实业有限公司持有40%,同洲电子持有5%,深圳市延宁发展有限公司持有5%。
据知情人士介绍,同洲视讯正在进行3G业务的人员招聘。
据公司相关人士介绍,同洲视讯既不是依靠卖手机硬件盈利,也不是像互联网厂家卖流量盈利的模式,而是希望透过手机电视重点“直接卖内容赚钱”用户将透过包月套餐付费播放“龙视传媒”提供的内容,同洲视讯收取相关费用后会给手机电视平台和渠道商分成。
对于同洲视讯正在进军3G业务,同洲电子董秘叶欣并未予以否认。
此前,同洲电子一直致力于3G业务。但同洲电子对于进军3G终端高端产品的困难,显然估计不足。
直到2011年12月,同洲电子终于宣布退出3G手机生产。
但公司仍然需要新的盈利增长点。同洲电子2011年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基本每股收益为0.07 元,扣非基本每股收益为-0.08 元。
在未来发展上,方正证券(601901,股吧)也认为公司存在三网融合推进不顺利,公司平台、一体机业务推进不如预期,海外业务拓展不顺的风险。
董事长同属一人?
一方的进军,反映出另外一方的落寞。但事情可能没有这么简单。
同洲电子的实际控制人是袁明,其持有同洲电子32.5%股权,既是上市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亦是董事长。
公开资料显示,袁明1963年12月生,1984年毕业于太原科技大学,系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袁明于1994年2月创建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兼总裁至今。公司成立之初主要经营LED显示屏。不久,袁明把握住数字电视这一发展机遇,推动公司转型为数字电视终端设备制造商。1998年,同洲自行研发的数字卫星接收机在国内率先问世,袁明也成为数字电视领域专家。1999年,同洲数字卫星接收机在全国“村村通”工程中收获了65%以上的市场份额。
业内人士对袁明的评价是,他善于把握数字电视领域的各种机遇。
不过,记者看到了一份同洲视讯的内部业务推介材料,上面将袁明也列入公司领导人一栏,对其职位描述为同洲视讯董事长兼总裁。
而记者查询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资料,显示同洲视讯注册地为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第五工业区彩虹科技大楼B3-2,毗邻同洲电子。
(责任编辑:admin)-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