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独家报道 >

IPTV集成播控平台合并的迷雾、真相及走向

来源:融合网丨DWRH.net 作者:方向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02-06 09:11 
核心提示:2012年2月1日,中国网络电视台和上海广播电视台在CNTV驻地——北京望海楼就IPTV集成播控平台合并召开了签约仪式,协议落定,我们却有如此疑问:唯一的总平台到底归属于谁?谁来运营这个总平台?百视通与这个总平台是什么关系?

融合网丨DWRH.net专稿  2012年2月1日,中国网络电视台和上海广播电视台在CNTV驻地——北京望海楼就IPTV集成播控平台合并召开了签约仪式。当晚,新华社、CNTV及上海广播电视台所属的东方宽频等媒体就播发了通稿。

新华社称,以中央电视台开办、中国网络电视台建设和运营的IPTV中央集成播控总平台为基础,进一步建设和完善为全国唯一的IPTV中央集成播控总平台,原上海广播电视台IPTV集成播控平台作为IPTV中央集成播控总平台的备份平台。双方将把各自拥有的频道和节目资源投入到总平台。双方同时宣布成立合资公司,负责IPTV中央集成播控总平台的可经营性业务。合资公司将与中国网络电视台、百视通技术公司在相关业务领域进行紧密的合作。

虽然当晚的通稿只有区区三四百字,但却是一石激起千层浪,引发了其后各家媒体和机构纷杂的解读。

百视通随即发布公告称:

根据国家三网融合总体方针,根据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的要求,上海广播电视台、SMG与中央电视台下属中国网络电视台(以下简称“CNTV”)签署 IPTV播控平台合作协议,落实上海广播电视台与中央电视台原建设的 IPTV集成播控平台合并为中国唯一的中央集成播控总平台。

随后上海解放报业所属的《新闻晨报》发表申银研究所王晓亮的文章,文章的观点相当引人注目:

广电总局确有动力推动IPTV播控平台的合作,但这一事件并不改变百视通独立经营IPTV并一家独大的格局。此次成立的合资公司并非两家经营团队的合作,其定位应是协调两公司收入分成、协调IPTV发展的指导性公司。由于在市场化运作和团队运营能力方面,百视通优势明显,CNTV介入运营的概率不大,百视通有望采取分成换取经营权的模式,成为中央集成播控平台的唯一运营方(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快速直达

热门关键字

首页导航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