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网融合不要当局者迷应时不时抬抬头
一年多以来,国内大大小小的媒体对于三网融合试点方案何时出台表现出了极大的关注与耐心,无论最终方案如何,IPTV成为了一个核心,在现有电信企业的业务集群中,唯有IPTV这个业务是其较为成熟并且急于想推向全国市场的,但就是这样一个业务形态却与广电部门之间存在“理不清却又扯不断”的关系——每个部门都可以拿出部门规章制度来监管IPTV业务。
这一业务形态在日前三网融合试点方案制订当中成为了双方颇为争议的一个方面,In-Stat电信研究总监张强在接受飞象网采访时就曾表示,IPTV业务不是最终三网融合形态。
对此,融合网|DWRH.net很赞同,现在当事双方所面对的只是现在三张网络的融合问题,但未来还极有可能其他更新网络的融合,如电力网等。
其实对于这些网络而言,它们毕竟只是一个信息与内容的传输通道,双方在这样问题层面的纠结,实属不应该。
三网融合实际上是应用的融合,应用可以跨终端、跨网络这才是国家推动三网融合的初衷,如果还是局限到现在,电信和广电之间抢IPTV或者有线电视的话,用户还是这么多,每个用户收的钱还是这么多,从国家角度没有创造新的价值,新的价值出现在可以承载更多的应用,让老百姓把很多在互联网做的事情,或者手机上做的事情可以放到电视上做,这就可以产生新的价值,带动整个产业发展。
当事双方完全可以将更多的精力放在如何充分利用这次的融合,围绕着最终用户的具体需求,研发出更多的广大消费们乐于接受的业务最为重要。
融合网|DWRH.net在跟湖北鄂州相关人士交流时得知,2009年12月底当地广电与联通推出的“电视阅读”已被新闻出版总署所看中,并将这个应用列为了新闻出版总署“十二五”规划当中。
“电视阅读”这个应用其实是一个很好的案例,它就是充分利用鄂州有线与鄂州联通各自的网络资源,将新闻出版总署每年投入巨资所做的“农家书屋”工程经过当地广电部门与电信部门这种联合创新,以数字化的形式推给千家万户。
湖北“电视阅读”这个模式简述来看完全取得了事半功倍、利国利民的效果——
1、很好的节约了大量的物流成本;
2、很好的解决了大量图书的印刷成本;
3、很好的贴近了广大用户的实际生活环境与使用习惯;
4、很好的解决了广大农村地区信息化更新的频率;
5、很好的拉近了广大农村地区人民与城镇人民之间在生活工作学习等方面的距离……
如此利国利民、一举多得业务应用模式仅供参考,同时欢迎业内外人士“扔扔砖头”。
再多说一句,对于集成播控平台这事,不知道电信部门是否真的想清楚,假设真的给你这个权利,就会真的如你所愿吗?真的要想清楚,毕竟责任重于山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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