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助力下娱乐帝国正在崛起
融合网|DWRH.net 报道,当成千上万的“偷菜迷们”遇到3G时,上班的途中、赴约的时候、和朋友们KTV聚会……,成千上万的都市白领们都会情不自禁的摸出手机上网,因为在这个时候他们还在惦记着谁家的蔬菜、果实该摘了,谁家的雪莲正在怒放……
当越来越多的电影大片遇到3G时,自然就会诞生了《最熟悉的陌生人》、《门》及各类短小精悍的手机电影,相信不久的将来,这个新媒体也必将成为一条“信息公路”;当遍布全球的音乐爱好者们遇到3G时,中国的音乐尤其是流行音乐则依托于这个全新的平台寻找到了新的赢利点。有业内人士表示,正是由于有了移动互联网,传统的唱片市场由于受到盗版猖獗的影响而无法盈利的现象将得到很大的改善,方便快捷、随时随地、无任何硬件设备……上述都是数字音乐带来的改变。
无论是个人电脑、笔记本时代的“开心农场偷菜”,麻子面馆游戏、电影大片等应用在3G网络上的这些案例在原来互联网时代早已不够用了……
珠联璧合、相辅相成、唇亡齿寒……上述这些褒贬词用于形容“娱乐产业(如动漫、游戏、影视、悲喜剧、体育赛事、音乐、舞蹈等)与新媒体(如移动互联网)两者之间的关系”并不为过——前者是能源源不断制造出“喜怒哀乐”的娱乐内容的机器;后者则不仅仅是一种新的媒介形式,更重要的一点在于这将是一个不断创新、越来越人性化的传播通道。
三网融合研究专家、融合网主编吴纯勇认为,每个生活在现实环境中的个体,在娱乐与劳动两者间,是一个“五越理论”——工作条件及环境越优越、报酬及生存能力就会越高、工作时间及强度就会越多、需要通过各类娱乐形式获取到解压的需求就会越大,当上述条件都一切成熟时,就只剩下一个最主要的环节,那就是每个个体希望获取到更为便利的解压渠道与方式就会越来越强烈。
在未来,通过各大移动电信运营商对于移动网络(如3G、4G等)的改造与升级,每位用户手中的各类终端则变成了一个个产生前景诱人能够时时刻刻产生巨额现金流的工具,每位用户会在工作、学习、生活等各个场景通过移动互联网这个新兴的传播渠道享受到动漫、游戏、影视、悲喜剧、体育赛事、音乐、舞蹈等等各类的娱乐信息。
在移动互联网也就是3G/4G时代并未来临之前,上述娱乐内容由于受到传输技术的限制,绝大多数的各类娱乐消费群体(如网络游戏爱好者)仍被局限于通过各种有形的、物理层面的有线传播(如现在的有线的互联网形式)这个渠道上。
有这样一个想像力超强的场景——当上述所有娱乐内容通过无线的方式,在7.2亿手机用户(来源:工信部2009年9月底统计数据)上运行时,其所产生的价值空间将是不可想象的。
不过,这个诱人场景能够实现的最重要的一个前提就在于,身为各大移动运营商们则需要对自身原有的通信网络进行升级与改造,这也就是目前每位移动用户们所看到的不同技术层面(主要包括TD-SCDMA、WCDMA、CDMA200)的3G/4G时代的来临。
经过数年的各个层面(如娱乐内容、用户消费心理与习惯、传输通道升级与改造等)的前期准备,现在的互联网产业的快速发展促进了数字娱乐产业的“沸腾”,尤其今年,随着我国文化创意产业规划的出台,互联网英豪们、各类资本纷纷将“眼光及棋子”步在了娱乐产业上,上述运营者们进行了各个层面的娱乐产业布局(如,运营平台的搭建、内容产业层面的整合、衍生产品领域的联合、资金层面的确定等)。
按照三大电信运营商的3G发展规划,2010年将是一个3G发展的元年,在这样的发展背景下,一个全娱乐、成规模、全新的娱乐帝国有望在2010年通过新媒体尤其是3G/4G移动技术技术的助力变成现实,并走进每个人的身边。
(责任编辑:admin)-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