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终端 > 消费类电子产品 >

夏普为何“恩将仇报”起诉海信?(2)

来源:刘步尘 作者:刘步尘 责任编辑:方向 发表时间:2017-06-16 18:23 
核心提示:然而,峰回路转。2016年4月,富士康以3888 亿日元(约合223.56亿人民币)的代价收购夏普66%的股份,夏普由此进入富士康时代,新夏普的企业战略随后发生重大调整,重回全球消费电子第一阵营成为第一目标。为此,2016

然而,峰回路转。2016年4月,富士康以3888 亿日元(约合223.56亿人民币)的代价收购夏普66%的股份,夏普由此进入富士康时代,新夏普的企业战略随后发生重大调整,重回全球消费电子第一阵营成为第一目标。为此,2016年10月戴正吴亲自到访海信,商议“拿回”夏普品牌授权事宜,遭到海信坚决拒绝。海信的理由很简单:履行合同,尊崇契约。

新夏普战略理应全球一体化,却因为美国市场的授权问题而出现空档。更为关键的是,品牌使用权掌握在竞争对手手里时间越久,等于给自己埋了一颗定时炸弹。

沟通不成,戴正吴通过台湾媒体强势称:在鸿海支持下,将采取破坏式行动,逼迫海信将“夏普”吐出来。

什么“破坏式行动”?海信称,夏普随后停止向海信供屏、在美国不断碰瓷找茬、在美国违背合同向海信渠道串货、向海信单方面发函:要求停止履行合同……

以夏普“挽救者”自居的海信,当然不能接受夏普如此强势的作风。海信称,将积极应诉,完全遵守双方之间商标许可合同,继续在北美生产并销售夏普品牌电视产品。

为何夏普如此在乎美国品牌授权?

眼看商量不成,富士康主导下的夏普决定采取最激烈的方式:将海信告上法庭,逼其“吐出”夏普美国市场。

此举折射出夏普的焦虑心态已经无以复加。

在夏普看来,海信在美国市场倾销低质、低价夏普品牌的电视,已经对夏普品牌形象造成伤害,构成了事实上的违约在先。

那么,夏普是如何判定海信违约在先的呢?

我们知道,长期以来夏普形成了一个雷打不动的产品原则,即所有夏普品牌电视,必须使用夏普制造的液晶屏,以此确保夏普电视高端、高贵的产品形象。即使在夏普最为艰难的时期,这一产品原则亦不曾动摇。

但是,海信在美国市场销售的夏普品牌的电视,并未使用夏普液晶屏,而是采购自国内企业。据夏普方面讲,海信在美国销售的夏普品牌电视走的是低质、低价路线。从美国网友发表的评论看,的确存在抱怨夏普电视品质低下、不诚信的情况。

这显然与夏普的品牌定位背道而驰。更要命的是,这种状况持续越久,对夏普未来独立经营美国市场越不利。

美国市场一日不能自主经营,则新夏普全球战略将一日不完整。很难想象作为一家全球著名的消费电子品牌,可以有“两个夏普”的情况存在。海信经营的夏普,与夏普自己经营的夏普,存在较大落差,很容易造成品牌定位的错乱。应该说,夏普的担心并非没有道理。(责任编辑:方向)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