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博客称苹果也曾抄袭LG手机设计
北京时间4月20日上午消息,一些Android拥趸指责苹果剽窃三星设计方案,但美国科技博客AppleInsider指出,如果说苹果曾抄袭别人,那么受害者也不是三星,而是LG。
苹果昨天起诉三星,称其Galaxy系列手机和平板电脑涉嫌侵犯苹果知识产权。然而,一些Android拥趸今天指出,事实上苹果从一开始就剽窃了三星的设计方案。
这些Android爱好者们指出,三星曾在2006年发布一款型号为F700的手机,并在2007年2月正式推向市场。而第一代iPhone的发布时间是2007年1月,上市时间则是2007年6月。在他们看来,两款手机的界面和外观设计方案十分相似,因此是苹果剽窃了三星的创意。
然而,美国科技博客AppleInsider指出,这一说法并不准确。三星在2006年仅仅提到有发布新手机的计划。它在2007年2月展示了F700,而苹果早在一个月前即已推出iPhone。
事实上,当苹果在2007年年初发布第一代iPhone时,三星仍在销售大量类似于诺基亚的机型,配备方向杆、3×3物理键盘以及其他传统特性。F700则是为了应对iPhone的挑战而匆忙推出的。当时有报道称,两款手机“极其相似”。
值得注意的是,F700已经具备了一些先进功能,如支持7.2Mbps的HSDPA网络,以及500万像素的摄像头。这可能意味着当时的苹果刚刚涉足手机市场,在技术方面不如三星这样的老牌厂商成熟。
然而,iPhone并不是利用现有技术制造的一款普通产品,而是一场打破常规设计方案、重新定义手机的革命。它拥有一款真正有效的手机浏览器,与iPod和iTunes紧密整合,并开创了应用模式,具有极大创新意义。
相比之下,三星Galaxy产品线不仅从外观到界面都抄袭iPhone、iPad和iPod Touch,更是添加了所谓“Touchwiz”图标拖放功能,与其他Android产品渐行渐远,却与苹果产品日益相似。在iPad 2发布后,三星甚至公开承认,Galaxy Tab的界面需要重新设计,以更好地仿效苹果产品。
有趣的是,苹果有可能抄袭的并非三星,而是LG。2006年秋天,LG曾展示一款名为“Prada”的全屏幕智能手机,界面与后来的iPhone十分相似。此外,它还是市面上首款配备电容屏的手机,iPhone后来也选用了这种支持多点触摸的显示屏。
与iPhone不同的是,Prada的用户界面基于Adobe Flash Lite,主界面拥有6个功能图标和1个单独的菜单栏。这款手机计划通过Prada商店销售,定价775美元。
在苹果发布iPhone后,LG电子移动设备研发中心主管Woo-Young Kwak召开新闻发布会称:“Prada手机曾于2006年9月获得iF设计大奖。我们认为苹果剽窃了Prada的设计方案。”
然而,LG并未起诉苹果。在设计方案上,该公司与苹果一直暧昧不明。它曾改变美版LG Chocolate,使其与苹果iPod十分相似。此外,搭载Windows Mobile 6.5操作系统的LG GM730与第一代iPhone十分相似,今年发布的Optimus X2则与iPhone 4有许多共通之处。
(责任编辑:admin)-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