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大王”IMSAI:乔布斯早年的对手(2)
以姆赛这两名工程师向米勒德提出的建议就是模仿生产MITS牛郎星,除将它用于手上的合同外,还可以对外出售。米勒德同意了。可公司当时穷得要向MITS买一台牛郎星做样机的钱都没有,于是他们准备去借一台来研究一下。
但米勒德起初竟然借不着牛郎星计算机,不是机主不肯借,而是许多人在将钱汇给MITS公司数月后,竟然还没有拿到货。强烈的市场需求、MITS公司低下的生产能力,让在商场中浸泡多年的米勒德看到了其中巨大的市场空隙。两个星期之后,他们终于借到一台牛郎星计算机,仿造出几乎完全一样的产品。随后,他们筹了一笔钱,竟然也到《大众电子》上做广告,不过是一则1/6版的小广告,声称以姆赛生产销售与牛郎星计算机“兼容”的产品。
市场需求是这样旺盛,以姆赛的广告一打出,订单就飞过来。原先有些惴惴不安的米勒德变得更自信起来,看到MITS公司对自己的山寨行为没有反击,他加大了广告宣传力度,并督促手下加紧生产。他们改进了牛郎星计算机的几个元件,调整了电路布局,在设备前面增添了蓝色和红色的指示灯,设计了一个略有不同的开关,但从本质上说,与牛郎星没什么不同。
1975年圣诞节前夕,以姆赛公司的第一批标价1000美元的50台产品开始发往各地。以姆赛山寨的速度如此快,让处于个人计算机热浪漩涡中的许多消费者,分不清谁是最早的正牌。
米勒德看出了对手在满足市场需求上不足这一致命弱点,决定加快公司扩展速度。可这需要资金,米勒德可以通过公开发行公司股票或吸引投资来筹集资金,但自信的米勒德不打算让别人置喙,他作出了一项未来将悔之晚矣的决定。
1976年初,米勒德从马里纳公司拿到了25万美元的贷款,马里纳公司和他签订了一份协议,协议规定,马里纳公司有权用这张贷款单据兑换米勒德的控股公司、以姆赛公司和其它任何他可能兴办事业的20%的股份。
这在当时看起来似乎没什么,以姆赛公司除了一些会模仿的工程师外,没啥值钱的。拿到钱的米勒德快速扩张公司规模, MITS公司老板罗伯茨当时要求经销商们只能经销他们公司的产品,否则别想加盟。而米勒德则表示只要肯卖以姆赛的产品就可加盟,这样吸引了大批的经销商销售以姆赛的产品。
以姆赛在硬件上把MITS公司的产品模仿得惟妙惟肖,可是有个问题,MITS公司还拥有当时最好的软件,即微软盖茨的BASIC语言。当时,MITS公司似乎与微软结成了很亲密的联盟,微软几乎是嵌在MITS公司里,譬如盖茨除运作微软公司外,还在MITS公司兼职,而微软公司的另外一个创始人艾伦,同时也是MITS公司的软件主管。所以盖茨会坐上MITS公司载歌载舞的车队,为牛郎星的推广助威。
软件似乎是以姆赛的软肋,米勒德如何见招拆招呢?
戏弄天才的天才
“这家伙是戏弄天才的天才。”当年业界这样评价以姆赛公司的软件主管鲁宾斯坦(S.Rubinstein)。
米勒德让鲁宾斯坦来解决软件问题,他的要求是人有我有。
伸着自己的脖子去让盖茨砍一刀,鲁宾斯坦才不会这么干呢!熟悉软件领域门道的鲁宾斯坦知道在操作系统上,微软的产品还不是最好的,而有个软件天才加里·基尔代尔(Gary Kildall)开发了一种CP/M操作系统,性能优于盖茨的产品。鲁宾斯坦把握了基尔代尔公司开业不久急需现金的心态,以2.5万美元取得了CP/M操作系统使用权。事后,鲁宾斯坦对别人称,这简直像是偷来的,如果基尔代尔有商业常识的话,应该按套收取费用,以姆赛公司卖的越多,基尔代尔收的专利费越多。
在签完协议后,面对这位学者,鲁宾斯坦似乎起了恻隐之心,他对基尔代尔说,“如果你继续按这种模式做生意的话,你是不会得到你该得到的钱的。”没有商业心机的基尔代尔不以为然,耸耸肩,认为自己完成了一笔好生意。
鲁宾斯坦接着将目标瞄向了另外一个小天才:基尔代尔的学生戈登·尤班克斯。尤班克斯开发了一种类似于BASIC语言的程序,虽然功能不如微软的产品,但也能用。鲁宾斯坦找到他,竟然以一台计算机和打印机为酬劳,取得了程序的使用权。鲁宾斯坦将基尔代尔师徒的软件组合在一起,以很少的代价,成功地为以姆赛公司的山寨硬件提供了上乘的软件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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