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终端 > 其他 >

“超卖”空气净化器Blueair被指发“霾”财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王佑 责任编辑:韩杰 发表时间:2013-12-11 10:08 
核心提示:Blueair公司也表示:“近日全国多地雾霾高发,大家对Blueair空气净化器的需求远远超出了生产预期规划,部分专柜已售罄。而瑞典总部也把中国市场列为优先保证市场,但货源正常稳定供应仍需一定时间。”

[ 一位律师也表示,超卖行为确实难以取证,但如果在特殊时间商家采取特殊方式获利,工商等部门可考虑介入 ]

持续的雾霾让不少打“防霾”牌的商家赚得盆满钵满,不过,在国内销售火爆的中高端空气净化器品牌——Blueair(博露雅迩)却被质疑存在“超卖”行为,消费者下单购买产品并获得发票和提货单后,却无货可提。

一位消费者在12月6日从上海金数码电器有限公司(下称“金数码”)购买了总金额高达6.0687万元的Blueair产品后,获得了发票及销货单,但12月7日其前往Blueair的仓库却发现无货可提,而金数码销售人员则表示无能为力。这并非个案。

知名女作家六六也在微博上吐槽:“12月7日这天(我)一早就来提空气净化器,每个人交钱拿号。总经销(商)不是看钱,而是看你手机上的介绍人是谁,不是自家老板的号码就说等下批到货。(有人)问,下批啥时候?答:工厂在生产,运出来到市场得有一段(时间)。然后就是爆炒,有人还发现有走后门不排队的,各种热闹!”

而Blueair公司上海一家经销商则在六六微博后留言称:“欢迎成为我公司的客户,压箱底的最后两台货被你抢到了。”

《第一财经日报》昨日在Blueair一家大型经销企业办公室看到,短短数分钟内,就有多批客户到此要求提货。

其中一位男性客户向该公司的工作人员说,其家人在12月8日于上海的销售网点购买了一台净化器,本来说好昨日到货,可门店电话一直无人接听,因此他本人只能到这个经销企业的总部来寻货。但该经销企业工作人员回应道,除了个别型号之外,其他型号全都没有。

“(我们的)仓库特别忙,无货信息也没有及时反馈到公司。”上述人员说。

一位在Blueair销售网点工作的人士透露,缺货的根本原因是,“(空气净化器)卖出去的数量,远大于生产定量。”目前,相关部门的措施是,暂停电子商务平台销售,专供线下门店。

Blueair公司也表示:“近日全国多地雾霾高发,大家对Blueair空气净化器的需求远远超出了生产预期规划,部分专柜已售罄。而瑞典总部也把中国市场列为优先保证市场,但货源正常稳定供应仍需一定时间。”

公开资料显示,Blueair产品的设计及销售总部在瑞典、美国,工厂位于深圳,全国各地又有一些总代理及销售网点,同时还做网上销售。

记者昨日走访多家空气净化器销售网点发现,大量外资品牌空气净化器都相当紧俏,欧美高端品牌最受欢迎。但“超卖”情况在其他外资品牌经销人员看来,认为有些罕见。

奥斯汀品牌空气净化器经销员告诉记者,网点销售人员通常会清楚地掌握到每台设备的特性及价格,而每个型号的储备量、到货时间也能轻而易举从相关部门获得,“比如我们今天所剩的产品不多,当日下午可有3个型号、总计10台产品到达门店,比以往的储备量会少很多,如果客户要,我们也会根据客户的住址判断运输费用及时间。”

一家生产空气净化器的外资公司市场部门负责人表示,消费者遇到类似超卖行为很难维权,因为彼此没有签定供货时间的协议,而只有口头承诺,但相关部门应关注商家这类行为。

一位律师也表示,超卖行为确实难以取证,但如果在特殊时间商家采取特殊方式获利,工商等部门可考虑介入。

上述外资公司人士表示,在雾霾如此严重的情况下,如商家故意造成巿场恐慌且推高产品销量,发“防霾”财的话,相关部门也应考虑追究企业责任。

(责任编辑:韩杰)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今日头条

    更多>>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