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终端 > 其他 >

苹果是如何证明颠覆理论错了?

来源:虎嗅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韩杰 发表时间:2013-10-08 16:14 
核心提示:你从亚马逊下载音乐和在iTunes下载音乐几乎一样便捷。你还能够在安卓操作系统上看到模块化的组织方式,在这一点上的增长速度要比iPhone快得多。我担心模块化会对苹果产生负面效应。”


 

提出颠覆理论(theory of disruption)的克莱顿•克里斯滕森是硅谷最喜欢的商学院教授,这一点毫无疑问。他的企业创新课,似乎是已在所有美国公司当中应验的管理理论。但最成功的一家公司却被排除在外,这就是苹果。

正是苹果公司,始终困扰着克里斯滕森。

•在2006年1月《商业周刊》的一篇采访中,克里斯滕森预测iPod即将死亡:

提问:苹果能够保持目前的发展态势吗?

克里斯滕森:我不认为苹果能够做到这一点。任何产业都是如此——不仅仅是电脑和MP3播放器,航空业和软件业也是如此,还有医疗器械,等等等等。在产业发展的初期,产品功能和可靠性都不足以满足顾客的需求,特定的解决方案总是最适合的——因为这种办法能够让你用最优化的方式将所有部分组合起来。

一旦技术成熟,变得足够好,工业标准形成。就会出现交互界面的标准化,这样公司们就可以专注于整个系统的各个部分,产品就成为一个个模块。在这个时候,早期市场领导者的竞争优势就消失殆尽,赢利的能力就转移到了能够控制决定性能的子系统的一方。

•在2007年6月的一次采访中,还是和《商业周刊》,克里斯滕森再次强调iPod已经寿终正寝的观点,并进一步预测iPhone将不会取得成功:

和诺基亚相比,iPhone是一种延伸性的技术。换句话说,苹果在(开发更先进手机设备的)持续曲线(sustaining curve)上处在靠前的位置。但是理论的预测却是苹果无法用iPhone取得成功。他们推出了一款目前行业内竞争者将会着重发力进行攻击的创新产品:iPhone并不(真的)具有颠覆性。历史已经很明确地告诉了我们这一点,成功的机率很有限。

•2012年5月,在分析师Horace Dediu的播客节目the Critical Path当中,克里斯滕森再一次表达了自己对iPhone所持的悲观看法。《福布斯》这样写道:

克里斯滕森的第二个担心是,尽管科技领域的整合方式在一段时期内会能够非常成功,但是最终科技行业的模块化总是会打败整合趋势,他认为:

“从特定架构到开放模块架构的转化将会不断地重演。在个人电脑行业已经发生过同样的事情。尽管当时并没有击垮苹果的计算机业务,却让苹果成了市场上的一条小鱼。iPod是一种特定整合方案的产品,但是已经很模块化了。你从亚马逊下载音乐和在iTunes下载音乐几乎一样便捷。你还能够在安卓操作系统上看到模块化的组织方式,在这一点上的增长速度要比iPhone快得多。我担心模块化会对苹果产生负面效应。”

正是这种担心成为针对苹果的主要争论。但这种观点是错的,因为低端市场的颠覆从根本上是有破绽的。克里斯滕森的预测再一次失败了。

有关颠覆的两个理论

颠覆理论的雏型,目前被称为新市场颠覆理论,源于克里斯滕森的论文《颠覆科技:追赶潮流》(Disruptive Technologies: Catching the Wave),并在那本经典的《创新者的窘境》(The Innovator's Dilemma)一书中展开。主要基于对硬盘驱动器产业的详细研究,新市场颠覆理论描述了市场上的公司是如何忽视了那些无法满足其客户需求且不能为现有业务模式所利用的新技术。但是,在一些与现有产品截然不同的参数上表现优异的新技术随着逐渐成熟,终将统治整个市场。

新市场颠覆理论仍旧是一个优秀且威力巨大的理论,我完全赞成其观点。实际上我们已经在Windows得到了应验,当然还有iPad和其他平板设备。(责任编辑:韩杰)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今日头条

更多>>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