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终端 > 互联网电视 >

互联网电视加减法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温婷 责任编辑:韩杰 发表时间:2014-07-15 09:30 
核心提示:昨日,有消息称,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以下简称“总局”)正在酝酿更为严格的监管措施,对于视频网站而言,只能做内容提供商,未来不能在盒子上有专门的入口,也不能设立视频网站的专区和品牌体现。

在集成了多项通道后,互联网电视凭借多年的“加法”,强大到可以逐渐取代电视。然而,行政管理层面的“减法”命令,则让视频网站面临一场考验。此前,小米、爱奇艺[微博]、乐视等视频网站纷纷通过与牌照方的资本或战略合作,在电视端攻城略地。业界预计,在总局一系列铁腕严管之下,互联网电视行业将很快迎来洗牌

昨日,有消息称,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以下简称“总局”)正在酝酿更为严格的监管措施,对于视频网站而言,只能做内容提供商,未来不能在盒子上有专门的入口,也不能设立视频网站的专区和品牌体现。

尽管目前尚未有总局的明文通知下发,但分析人士表示,总局频频加码互联网电视管理背后,却隐现着产业格局渐变的端倪。

视频网站入口“告别”盒子

据悉,这将是总局半个月来第三次发出对于互联网盒子的“严管”信号。早在6月底,总局就发函禁止浙江、上海两地电视盒预装未经审核的视频APP,并要求两家牌照方华数和百视通(32.03, 0.00, 0.00%)进行整改;上周末又再度发文,要求部分互联网电视集成播控平台取消集成平台里直接提供的电视台节目时移和回看功能。

对于昨天的消息,多家视频网站负责人在接受本报采访时都表示,目前还未看到总局正式通知,不方便置评。而在三网融合专家、融合网总编吴纯勇看来,正在酝酿的措施只是对此前浙江上海两地盒子预装视频APP管理政策的延续,并不在行业预料之外,只是未来可能会在执行上更加严格。而这一切严管措施的背后,是总局对于集成牌照方政策的延续。

事实上,总局此前就对互联网电视的管理有明确规定,根据2011年的《持有互联网电视牌照机构运营管理要求》(181号文),牌照方所选择合作的互联网终端产品不得有其他访问互联网的通道,不得与网络运营企业的相关管理系统、数据库进行连接。

目前,总局共批准了7家互联网电视集成服务机构,包括CNTV、百视通、华数、南方传媒、湖南电视台(芒果TV)、中国国际广播电台(CIBN)、中央人民电台;此外,还包括江苏电视台、电影卫星频道节目制作中心、湖北广播电视台、城市联合电视台、山东、北京等7家广播电视机构。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司长罗建辉在最近一次行业会议中透露,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将不再发放集成播控牌照。这使得仅有的7张牌照更加成为稀缺资源。

内容方、产品方命运迥异

此前,为了更快打入互联网电视阵地,小米、爱奇艺、乐视等视频网站纷纷通过与牌照方的资本或战略合作,绕道获得集成播控牌照的使用和运营权,在电视端攻城略地。

而一旦游戏规则改变,使得内容方——视频网站不能再在互联网电视上有专区和品牌体现,只能退居内容服务。视频网站们该如何取得电视端的话语权?

为了应对,视频网站开始打造自己的核心竞争力。从内容角度,优酷土豆提出“大自制”概念,乐视更提出横跨五屏的内容优势,而爱奇艺更是重金引入《爸爸去哪儿2》等金牌栏目。意图打造视频网站自品牌盒子的粘性。

而从产品角度,声称不自己做内容的小米更是规避了政策严管的风险,并依托米粉经济和硬件的产品优势积累了一大批拥趸。这在主打硬件的产品方厂商里不失为一个典范。

吴纯勇告诉记者,未来互联网电视屏的竞争对于集成牌照方来说将是内容的竞争,而对于提供盒子的产品方,则需要通过商业模式革新、或者产品体验的升级来形成差异化。吴纯勇说,一旦产业发展成熟,不排除未来集成服务牌照拥有方合并的可能,效法当年IPTV牌照的先例。

业界预计,在总局一系列铁腕严管之下,互联网电视行业将很快迎来洗牌。根据融合网的统计,目前市场上合法的互联网盒子约有30家,销售量在5000万至6000万台区间。吴纯勇认为,洗牌将首先从那些山寨机开始,逐渐向弱势品牌侵袭,而那些和牌照方有着强势资本纽带的互联网电视企业更具优势。

(责任编辑:韩杰)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今日头条

    更多>>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