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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商与OTT合作冷思考:IT与CT交界处挖掘价值

来源:通信世界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韩杰 发表时间:2013-07-24 16:23 
核心提示:那么,如何去合作?除了认识之外,更多的是从优劣互补,平等交换的原则,实现协同共进。从目前来看,业界有观点认为,OTT是互联网企业越过运营商直接与用户打交道,颠覆了传统运营商的商业模式。

中国的运营商已经深刻的认识到OTT引发的这场产业变局,在涉堵乏力,自主创新业务市场化遭遇溃败之后,开始重新回归到移动互联网开放、合作的原始轨道,“微信沃卡”被业界定义为开启这张“竞合”之门的首枚钥匙。

近日,广东联通与腾讯共同宣布,将于8月8日推出“微信沃卡”,用户单独购买双方合推的一张特制的3GSIM卡,即可享受微信流量优惠等特权服务。广东联通也成为首家与微信深度合作的国内运营商。

在运营商与OTT的微妙关系里,从竞争走向合作,是打破产业垄断,实现共赢的关键所在。“破冰之旅”成为业内对双方合作意义的普遍认识。业内多位专家一致认为,网络是信息化的基础,应用与内容是推动力,协作才是根本。运营商与互联网企业优劣互补,是实现共赢的必然通道。

OTT困境:运营商自主创新收效甚微

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移动消费需求多样性的呈现,改变了长期以来运营商主导的信息通信市场格局。作为互联网接入第一设备,智能手机架起了“跨界”融合的桥梁,却也同时给运营商带来了新的挑战。

互联网实验室发布的研究报告指出,智能手机的消费触点向移动应用转向。而现阶段,以社交、音频等具有大流量、密集数据交互性特征的OTT成为了全球主流移动应用。这种变化,带来的数据流量激增也彻底改变了运营商传统的业务收入结构,一直占据主导地位的语音、短信收入开始向数据收入侵斜。但这种数据增量就目前而言并不能保证运营商利润同样增长。

收入结构的变化是一个难以逆转的趋势,同时也是移动互联网发展的必然结果。但问题的关键在于,如果改变这种增量不增收的尴尬局面。运营商高层普遍认为,在移动互联网时代,运营商将以开放的姿态获取更多合作,把自身的优势资源与互联网公司的创新能力结合起来,共同做大市场。

实际上,在“去电信化”的道路上,运营商也着手从应用基地到专业化公司运作等方面做一些大胆的尝试,积极拥抱移动互联网,并吸引了为数不少的互联网企业参与合作。然而,随着OTT的强势来袭,智能手机用户24小时在线的机制,以及对运营商信令资源的无偿占有,加剧了运营商与OTT之间的矛盾激化。

为应对这场变局,国内运营商开始加速自主应用的创新与推广,从中国移动的Jego、飞聊到中国电信的翼信,都在试图改变这种格局,但对收入的拉动效果并未体现。以中国移动为例,2012年中国移动数据业务营收占比由2011年的26.4%提升至29.7%。但中国移动的应用及信息服务的收入在数据业务中占比仅为9.6%。

互联网实验室的报告指出,运营商受限于人才、体制等多方面的因素,发展互联网业务困难重重。同时,尽管运营商业务营收稳步增长,但自主应用对信息消费的拉动仍显乏力。

而在北京邮电大学教授、电信专家王立新看来,导致这一问题产生的关键因素在于,运营商对消费者影响力的下降。他指出,移动互联网的发展正在加速产业格局的变化,未来既不是渠道为王、内容为王、终端为王,关键在于是否影响并掌控到最后的消费者,让消费者认可价值所在。但显然,运营商在这方面的影响力已明显弱于OTT企业。

微妙关系:架起平等交换桥梁

在数据流量高增长的区域,运营商并未实现利润的高增长,而OTT企业却在这一基础上,实现了业务创新,连带着收入与用户黏性的增长。这看似将推向边缘化的运营商,OTT企业独赢的格局,却也暗藏着双双落败的风险。

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秘书长姜奇平将两者比喻成贸易与加工的关系。他指出,电信化相当于数据搬迁,即数据传输,类似于做贸易,而互联网企业类似与加工企业,通过增值业务不断加工,挤压做贸易的企业的发展空间。这就带来了问题,两者都拥挤在公路上,各有所需,“因为做加工贸易的人,最终需要通过管道流动,遇到高速公路收费的问题,如何和管理道路的人分享利益。”姜奇平说。

实际上,这也直接道出了运营商与OTT企业的优势与弊端。对于OTT企业而言,其软肋在于网络的适应能力,优质的网络资源对于其用户体验至关重要。这也正是运营商所具备的绝佳资源优势。互联网企业需要需要依靠运营商平台加速创新,而运营商的发展需要互联网企业挖掘深层次的商业价值。

在用户需求的推动下,产业技术不断提升,电信运营商提供的移动互联网技术也发生着3G向4G的跨越。未来,随着优质网络的建设,双向带宽的扩容,运营商与OTT企业共生共赢效益将更加明显,移动互联网产业规模将更快增长。互联网实验室的报告指出,“在OTT成为产业发展趋势的时代背景下,选择与OTT企业强强合作,是运营商构建移动互联网产业生态的最佳选择。”

而这一观点也得到了业界专家的认同。中国信息经济学会理事长杨培芳认为,合作共赢是信息经济的精髓。互联网经济变成新型的生产力或者形成一个新的信息生产力的时代,新型生产力和传统生产力最大的区别,在于可以实现合作共赢。而王立新也表示,网络始终是信息化的基础设施,就像天然气、煤气管道、石油管道一样,管道是基础。而内容和应用是动力,最终能够直接拉动产业前进一定是内容和应用。在此基础上,产业的协同才是根本。(责任编辑:韩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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