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电视更适合成为中国移动发展宽带视频业务的基础(2)
中国移动目前发展宽带视频业务 意义二:提高IDC入驻率,减少跨网访问量和网间结算费,改善手机用户和宽带用户互联网接入服务质量和业务体验
中国移动在为手机和宽带用户开展互联网接入服务目前面临两个大的问题:第一,移动网内资源严重不足,造成网间结算费用高。90%网络资源在外网,85%网站访问需要出网,造成网间互通成本巨大,中国移动与中国电信的网间结算价格为100万元/G/月,且中国移动双向结算。IDC网站引入艰难,已引入网站也并非全量引入,投诉量仍然偏高,例如腾讯、PPS、优酷、土豆。7个一类IDC利用率为28%(广东、重庆尚不足3%),各省二类IDC利用率为24%。第二,出口带宽极其拥堵,用户体验较差。出口带宽利用率超过90%,时延大、丢包率高。竞争对手有意压制,网间带宽扩容难度大。由于竞争对手出口带宽限制和恶意干扰,导致移动用户访问外网网站体验较差。
发展宽带视频业务可以改善手机和宽带用户使用互联网接入的服务质量。一方面,视频业务消耗了绝大部分互联网流量,据流量管理公司Bytemobile称,现在移动互联网60%的流量来自用户观看视频。思科公司称,现在视频业务流量已经占据互联网流量的80%,预测2014年将达到91%。另一方面,开展宽带视频业务(尤其是互联网电视业务),可以将主流互联网视频网站的内容引入中国移动网内,丰富网内资源,并减少手机和宽带用户跨网访问量和网间结算费,提升手机和宽带用户互联网接入服务质量和业务体验。
中国移动发展宽带视频业务必须考虑到目前的实际情况:第一,有线宽带发展薄弱,开展视频业务的基础较差。用户规模小,接入网络质量参差不齐。第二,手机用户规模优势较大。因此,发展的宽带视频业务必须满足以下几个基本要求:能提供较高的QoS服务质量(类电信IPTV);成本低,能快速灵活部署;具有较低的终端成本;支持互联网新特性;支持TV、PC、手机之间的多屏互动;能适应多种不同质量的接入网络(ADSL、FTTx、LTE、Wifi等)。
IPTV和互联网电视是目前主流的两种宽带视频业务。相比较IPTV而言,互联网电视更适合成为中国移动发展宽带视频业务的基础。在合作与政策上,互联网电视具有更广阔、更市场化的牌照商合作选择与政策空间。互联网电视不受IPTV“仅一家电信运营商可做”三网融合政策限制,在广电牌照方合作上具有更多的选择。而在产业环境上,中国的互联网电视产业链尚未完全形成,中国移动现在切入可以保证后续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在业务与系统上,互联网电视在功能上与IPTV趋同,但系统简单、部署迅速、组网灵活,正符合中移动接入网质量参差不齐,宽带用户规模小而分散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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