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终端 > 互联网电视 >

视频版权泡沫危及制作者 互联网电视有望缓减行业压力

来源:通信世界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03-26 21:07 
核心提示:影视剧制作行业的营收却并未随着视频版权的暴涨而递增。虽然影视剧版权价格从2009年到2011年期间暴涨了近百倍,但并不是所有的影视剧制作者都从中受益,更多的制作者因为前期高息集资、贷款而陷入资本困境。

日前,浙江一名影视制作公司董事长因无法偿还千万级债务而开枪自杀,在影视制作行业掀起了一拨热议,而影视剧制作业的疯狂投资和收入严重不匹配则让人感觉到了阵阵寒意。

200万投资获500万分红的疯狂时代:影视剧制作公司暴增

该陈姓董事长在2010年投资成立影视剧制作公司,曾邀请当红明星黄圣依和朱孝天等担纲主演。然而,投资影视剧制作并未像当时流行的“投资200万拍一部电视剧能够分红500万”说法一样,该陈姓董事长不仅没有赚到钱,还将自己此前经营了十来年的进出口贸易所赚的钱烧光,最后因无力偿还上千万资金而自杀。

这一惨剧的出现不得不让人深思。2009年,全国掀起反盗版视频热潮,诸多影视剧制作者似乎看到了影视剧制作的高回报潜力和希望,这也是当年“投资200万拍电视剧获得500万分红”的说法流传在圈内的主要原因。这一阵热风刮起,浙江省更是出台了鼓励投资影视剧制作的奖励政策,使浙江影视剧制作公司在2010年迅速增加。据浙江省工商局数据表明,截止2011年1月18日,浙江省的影视公司达到了624家,仅次于北京,其中2010年就增加了121家,增幅达24%。

价格暴涨时代:利益未均摊

然而,影视剧制作行业的营收却并未随着视频版权的暴涨而递增。虽然影视剧版权价格从2009年到2011年期间暴涨了近百倍,但并不是所有的影视剧制作者都从中受益,更多的制作者因为前期高息集资、贷款而陷入资本困境。

近几年来,随着网络视频的发展,互联网公司成了影视剧正版内容的购买主力。然而,数年无法营收的现状让诸多互联网公司开始逐渐冷静,大家纷纷从独家大剧购买变成了购买版权后分销。这一趋势导致有财力的公司购买了一部电视剧版权之后就进行大规模营销并高价分销,使业界的目光聚焦在该“高价大片”而忽视了其它作品。搜狐副总裁、搜狐视频COO刘春最近也在微博上抱怨:“最近参与买剧,感觉网络视频全急眼了,100多万一集打破头去争,简直疯狂啊,这样下去迟早大家都玩完。”

据悉,截止到2011年年底,国产热门剧单集网络版权的价格已抬升至每集40万元人民币以上。国产片的版权费高涨热潮同时还导致海外热播剧价格一路看涨,美剧网络版权在2011年一年翻了5倍,单集售价最高飙升到10万美元。而2009年电视剧《大秦帝国》网络版权只卖出了每集2.5万人民币,就已经被业内称为“天价”。

可见,一直都没有实现盈利的网络视频公司显然不会让这一趋势继续下去,在大家“玩完”之前,都在2012年开始进行了调整。影视剧版权价格的趋势正在趋稳,虽然没有暴跌,但上涨的空间显然无望。

而这一过程中,只有少数“大片”获得了高效益。比如,被传售价达3000万的《步步惊心》,其制作公司或赚了个钵满盆丰。绝大多数作品并未在这一轮版权价格暴涨中获益。据悉,仅2010年,浙产剧就达到了43部,超1500集,电影33部,而这只占到全国的近十分之一。换言之,在多达400多部的电视剧中,只有《步步惊心》、《宫2》、《媳妇的美好时代》等少数名片卖到了好价钱,其余的均被湮没在无形之中。

也正是这一“利益并未均摊”的事实导致了陈姓董事长的悲剧。此前,优朋普乐董事长兼CEO邵以丁在微博访谈中就视频版权泡沫发表观点时认为,视频版权价格战正在给互联网视频产业带来负面影响,而短时间内看起来最受益的影视出品公司,将成为这一负面影响的最大受害者。果不其然,价格战引发的影视剧版权泡沫被击破的瞬间已经到来。(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今日头条

更多>>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