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到底是一家什么样的公司?(5)
故而,考虑到一些大城市本身对外地牌有林林总总的限行措施,大城市的本地车牌要求是可行的,但户籍上理应放宽,车型上更应该降低标准。舒适服务和具体车型的关系并不大,1.6L的a级车未必不能提供舒适服务。
八
总的说来,滴滴的确已经是一家出租车公司,但它的生产关系比传统出租车公司很先进,联盟性质的公司组织,规模更容易快速发展,服务体系也会更优化。
滴滴所提供的租车服务,其舒适性与私家车更为接近,加之作为乘客可以省心省力,服务的可追踪可回溯也对相对可靠安全提供保障,长期来看,的确存在可能抑制私家车购买(主要是家庭第二台用车),从而减缓交通拥堵。
政府将其视为一种出租车公司进行管理并无太大不妥之处,但要把它限定为“高端出租车公司”,可能就是错的。
当下的出租车服务太过低端,以它为准绳视滴滴为高端从而去遏制滴滴的发展,但舒适度需求依然存在,只能将大众导向购买私家车之途,交通状况长期而言,只会更趋恶化。
—— 首发 FT中文网 ——
额外的话
1,关于滴滴司机的职业化,其实有篇文章大家可以看看,公号“博望志”九日刊发过一篇题为“我是网约车司机,这是我的故事”,可以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滴滴司机的确在职业化,而且,收入并不怎么高。至少当下,月入上万,已经离他们远去了。
2,职业化与平台合作,并不是共享经济,这里面没有什么“闲置的东西、时间、精力”与他人分享。
说起来,安利这种直销公司,可能还有很多直销员是兼差做的,虽然卖出来的货是安利的,但兼差直销员显然利用了“闲置的时间与精力”,安利可算共享经济公司?
我以前做过几年证券经纪,其实有很多证券经纪人都不是证券公司雇佣的,有些客户也知道这个事,无非就是举着证券公司牌子,用的是证券公司交易通道、证券公司给你开的户,实质上不是证券公司员工有啥关系?这算不算分享经济啊?
3、公号“政见CNPolitics”前日发过一篇文章,题为“为什么政府不应用出租车思路管理网约车”。讲到了凭信商品问题、开放型市场问题、薄弱市场问题,但独独没有讲到城市道路问题。(责任编辑: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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