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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有效跟踪消费贷用途,多家银行吃罚单

来源:法治周末报 作者:郝若希 责任编辑:方向 发表时间:2018-12-05 10:51 
核心提示:李菲口中的“消费贷”是金融机构对消费者个人发放的,用于购置耐用消费品或支付其他费用的贷款,在生活中广泛使用的信用卡、蚂蚁花呗等也属于消费贷的范畴。不过,如果消费贷被用于投资、购房等非消费用途,银行则要挨罚

“LV女士单肩包16250元,香奈儿手提包30350元”看着手中一张张带有标签的奢侈品包的照片,已经向邮政储蓄银行申请了50万元消费贷的李菲(化名)告诉法治周末记者,让她意想不到的是,申请贷款还需要向业务员提供这些照片或其他消费小票,以证明贷款是要用于消费。

李菲口中的“消费贷”是金融机构对消费者个人发放的,用于购置耐用消费品或支付其他费用的贷款,在生活中广泛使用的信用卡、蚂蚁花呗等也属于消费贷的范畴。不过,如果消费贷被用于投资、购房等非消费用途,银行则要挨罚。

10月19日,上海银监局一天内连开15张罚单,农业银行、渣打银行、平安银行、浦发银行等13家金融机构的分支行或信用卡中心,均因涉嫌个人消费贷款违规发放和挪用被责令整改,并处以合计1040万元的罚款,另有两名涉事从业人员受到警告处罚。

监管层严打违规消费贷

从上海银监局公布的罚单来看,浦发银行收到3张罚单,其3家分支行共被罚款250万元,在罚单数量和罚款金额上均是最多的。

具体来看,浦发银行闵行支行未能通过有效措施及时发现并纠正某员工2017年参与民间借贷活动,员工行为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浦发银行南汇支行对其办理的部分个人消费贷款,未采取有效手段跟踪检查贷款用途。

浦发银行上海分行的违规问题较多,2016年至2017年,该分行对部分信用卡专项分期资金用途核查未执行标准统一的业务流程;部分信用卡现金分期资金用于非消费领域;2016年,该分行对部分信用卡现金分期申请人收入核定不尽职。

对此,某商业银行信贷部工作人员韦林(化名)指出,对借款人贷前调查与资金用途核查是银行办理消费贷业务必经的流程,贷前检查的重点是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信用状况等资质,如果借款人未满足相关条件,银行未尽职审查而发放消费贷,可能会带来潜在的坏账风险。

未尽职调查借款人收入情况而被罚的还有平安银行上海分行和中银消费金融。另外,上海银行信用卡中心和农业银行上海曲阳支行对信用卡专项分期业务资金用途核查未执行标准统一的业务流程,也被责令整改。

法治周末记者对这些罚单进行梳理发现,从处罚事由来看,信用卡现金分期违规和POS机违规套现也是监管重点之一,上海银行市北分行和上海银行信用卡中心的违规事实里都涉及了“未对某涉嫌套现的特约商户停止服务”,两家机构分别被罚100万元。

消费贷发放后未跟踪检查是各家金融机构的“通病”。宁波银行上海浦东支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上海分行等7家银行因“发放个人消费贷款后,未对部分贷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监控分析”,或因“为采取有效手段跟踪检查贷款用途”被罚,处罚时段主要在2017年及以前。(责任编辑: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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