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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治刷单还需综合治理(2)

来源:法治周末报 作者:代秀辉 责任编辑:方向 发表时间:2018-05-30 11:56 
核心提示:浙江垦丁律师事务所联合创始人麻策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表示,当下刷单越来越隐蔽,越来越接近模拟真实交易。所以很多时候在某种程度上是难以确定是否在刷单,这造成了取证上的困难。这也是目前对违规刷单行为

浙江垦丁律师事务所联合创始人麻策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表示,当下刷单越来越隐蔽,越来越接近模拟真实交易。“所以很多时候在某种程度上是难以确定是否在刷单,这造成了取证上的困难。这也是目前对违规刷单行为执法中有困难的地方。”

刷单组织者法律风险多 严重者可入刑

麻策指出,不管是《网络交易管理办法》,还是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于“虚构交易”刷单行为的规制多采用不正当竞争或行政处罚的方式进行。

“但刷单炒信兼具违约、不正当竞争、侵犯消费者权益等行为性质,情节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还会触犯刑法。而且这也已经有了实例了。”麻策说。

麻策提及的“实例”指的是全国“刷单炒信入刑第一案”,2017年6月20日,该案在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的公开宣判。

公开资料显示,90后刷单组织者李某某通过创建平台、组织会员刷单炒信,提升会员淘宝店铺的销量和信誉,欺骗淘宝买家并从中牟利,被法院以非法经营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九个月,并处罚金92万元。

中国网络法律网首席法律顾问赵占领认为,组织刷单入刑第一案的意义在于告诫人们,尽管网络扩展了人们的活动边界,但网络不是法外空间,网络空间的违法犯罪行为也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该案作为全国首例因炒信牟利而获罪的案件,一方面向社会昭示了刷单炒信完全可能被追究刑责,给公众以警示。另一方面,公安机关介入侦查,取证手段更多,也有利于破解刷单行为取证难的问题。”赵占领说。

消除顽疾 或在于流量规则的改变

不过,谈到行业中的刷单现象,电商平台店主李军(化名)却有自己不同的看法,他认为“刷单是杜绝不了的,因为规则就在那儿”。

“对于商家来说,一个新店铺在电商平台上想要获得较好的推荐位置和流量,仅靠初期微弱的销量和尚未建立的信誉是很难达成的。”李军说,“在上百万家店铺同时竞争、平台推荐位有限的情况下,推荐费自然水涨船高,超出了一些商家的承受范围。相比之下,刷单为商家攒信誉、提高销量提供了一种性价比更高的方式。利益驱使之下,这也是电商平台店主的一种‘需求’。”

麻策向记者表达了跟李军相同的观点。

“在电子商务领域完全杜绝刷单是不可能的。电商平台店家之所以刷单,根源其实在于对互联网流量的需求。在电商平台上,如果自己的店铺没有进入平台的前十页基本上等于死亡了,也意味着没有人愿意进来到你的店铺购买。所以这里面有流量思维在作祟,而这也促使店主去选择刷单,因为你不刷单有可能会死掉了。”麻策说。(责任编辑: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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