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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看上去很美”的购物全返陷阱(3)

来源:法治周末报 作者:平影影 责任编辑:方向 发表时间:2018-01-04 11:22 
核心提示:像云集微店这样被工商部门调查后完成整改的只是极少数,仍有大部分平台披着合法的外衣,行传销之实。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资本金融研究院副院长武长海表示,2013年以后,新型网络传销已经成为传销的主要形式,这种新

像云集微店这样被工商部门调查后完成整改的只是极少数,仍有大部分平台披着“合法”的外衣,行传销之实。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资本金融研究院副院长武长海表示,2013年以后,新型网络传销已经成为传销的主要形式,这种新型网络传销也叫微传销,它具有虚拟性、跨地域性、隐蔽性、金融性和更加具有欺骗性等新特点;微传销活动的特点是发起灵活,传播速度快,参与人员隐蔽,资金转移方便,发现和查处难度大,社会危害广,参与人员更加广泛,参与总金额更加巨大。

武长海表示,很多微传销刻意规避了现行法律对传销的定义,钻了法律的空子,因此很多微传销看起来不符合传销的特征,但已经构成了传销之实。

“是否为传销,不是看形式,而是看实质:即平台和上线获得的收益是否来源于公允价格下的利润,如果来源于商品或者服务虚高的价格及下线的投入或者人头费、会费等,即可以确定为传销。”武长海告诉法治周末记者,相关法律已经滞后,从立法的角度来说,有关部门应当进一步健全完善处置新型网络传销的相关法律法规,例如,修订或加强禁止传销条例的司法解释,将所有新形式的传销行为纳入到该条例的监管中来。

不仅如此,武长海还表示,监管部门要互相配合打出组合拳;执法机关对于愈发隐蔽的新型传销,也要创新监管方法,积极利用大数据和云计算等高科技手段,建立实时动态监测体系,实现监管的“互联网+”。

“想让他们清醒已不可能了”

上海的陈燕(化名)就是“购物全返”平台的间接受害者——她的父亲、堂弟以及整个大家庭的十多位亲戚,全都加入了某个电商平台,成为了该平台的虚拟店主。

“平台表面宣传的是人人能做店主,通过经营自己的虚拟店铺,多卖商品,店主从销售利润中提成。但实际上是用各种手段鼓励店主拉人加入,也就是推荐别人在平台上花钱开店。”陈燕七十多岁的父亲自从加入某平台后,像是变了个人,在家总是心事重重的样子,整日埋头发微信和QQ。在父亲眼中,世界上只有两种人——能发展下线的和不能发展下线的。

更令人没想到的是,父亲和亲戚竟然到了走火入魔的地步,因为拉不到人,他们竟然会偷家人的身份证,自己花钱“买店”。陈燕母亲的身份证就被其父悄悄拿去注册买店了,她表哥也偷了老婆儿子的身份证,侄子也偷了妻子的身份证……

事到如今,陈燕只希望整个平台被工商等部门取缔,“真是太疯狂了!想让他们清醒,已经不可能了,只能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让其他人别再受害。”陈燕说。

天上不会掉馅饼

在调查打着“慈善”“公益”“新兴经济”“分享型经济”等各种旗号的“购物全返”或升级版“购物全返”骗局时,记者的内心是非常纠结的:一方面为受害者钱物两空感到难过,另一方面难免又有疑问:为何永远有人相信天上掉馅饼的故事?(责任编辑: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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