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网贷领域存五大违规问题
本文原标题:《2016年互联网金融法治报告》发布 P2P网贷问题最为突出
2017年,监管制度体系也将趋于完善,关于金融消费者保护制度、合格投资人制度等是亟待研究制定的重要制度。今后,相关制度设计将进一步提上日程,监管制度将更趋完善。
打着与第三方支付平台合作的幌子,网贷平台让投资者将资金支付给第三方支付平台,实际上第三方支付只提供在线的充值、支付,投资者的钱进入了网贷平台的账户,从而形成资金池;
在发标时用“本息担保”来吸引投资者,事实上,网贷平台作为中介,根本不具备“本息担保”的实力,一旦发生借款人违约,根本无法承担担保责任;
有的小公司买套软件系统,租个服务器,这样的网贷平台即仓促上线,并以高回报率吸引资金,一有风吹草动,就一走了之……
由于一度处于“缺门槛、缺规则、缺监督”的状态,互联网金融领域泥沙俱下,非法集资、诈骗、洗钱等问题层出不穷,累积了巨量风险。
4月9日,在法制日报社主办的第六届中国公司法务年会——信息安全和互联网金融合规创新论坛上,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网络空间安全与法治协同创新中心发布了《在规范中发展——2016年互联网金融法治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指出,互联网金融领域目前暴露的问题中,以P2P网贷问题最为突出。
P2P网贷领域存五大违规问题
目前,互联网金融大体可归于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保险、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消费金融等几类。
在P2P网贷领域,《报告》指出,部分网贷平台暗设资金池、平台自身提供担保、蓄意诈骗、拆分债权或者拆标、低质平台圈钱,是P2P网贷存在的主要违规问题,给投资者的资金安全带来了很大的风险。
此外,在众筹领域,主要的违规问题有通过“刷单”制造“人气”、以虚假项目骗取投资人资金、非法集资等;在第三方支付领域,部分机构未按规定落实实名制,此外还存在着泄露客户信息、无第三方支付牌照,擅自开展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等问题。
面对互联网金融领域乱象,监管部门频频发声,提出展业要求,但由于缺乏刚性约束,并未能扭转乱局。从2015年起,监管部门陆续出台了一些规章制度,特别是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印发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银监会等四部门制定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等监管规章,为互联网金融发展划定了红线。2016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同时,中国人民银行等十几个部委发布了包括跨界金融业务、第三方支付、P2P网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等在内的多个细分领域风险整治文件。(责任编辑: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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