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京东等为何热衷虚拟运营商?(2)
有观点认为,用国外十几年以前的、在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还不发达的情况下的移动虚拟运营发展经验来指导今天中国的实践,是不合时宜的。虚拟运营不应照搬国外的策略,而应在与运营商互补的业务和产品上多做文章,特别是发展比较单一的、具有特定新增用户的业务。
该观点建议,虚拟运营商应尽快从物联网特别是车联网入手,寻找盈利点以及与运营商的共赢点;产业生态系统(包括虚拟运营商、TSP、运营商、汽车制造企业、政府等)共同协商,尽快制定产业标准;各方应各有侧重避免同质竞争,唯有差异化能力才是王道;在推动车载终端从产品化向服务化转型方面寻找商机。
在接受采访的时候,陈志刚也对记者分析了成为虚拟运营商的另一种可能:从国外的经验来看,靠虚拟运营商的角色赚取利润是十分困难的,为何他们热衷于申请虚拟运营牌照?原因就是他们不指望靠电信转售业务赚钱,而是靠资本市场,新角色的设定,让企业在资本市场讲故事就有了新的题材,因为牌照是有限的,“这与北京的购车摇号的道理相似”。
电信专家马继华对此也曾说过,“申请成为虚拟运营商的却各怀心事,一些虚拟运营商也好像是对牌照很热心,对运营并不一定热情,手里有了牌照就想通过合作、寻租来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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