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局:以光伏的名义(3)
记者注意到,2013年国家审计署曾发布《5044个能源节约利用、可再生能源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审计结果》,显示2011年至2012年,为支持重庆、上海、安徽等18个省份的节能环保行业发展,国家财政拨出800多亿元资金,专项用于“三款项目”(能源节约利用类、可再生能源和资源综合利用类、节能环保类)建设。但348个项目单位挤占挪用、虚报冒领“三款科目”资金16.17亿元。其中,金太阳示范工程补助资金累计为81.49亿元,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补助资金累计为20.06亿元。
在违规使用资金问题及整改情况表中列出了多种骗补手段。例如,项目单位以审计时并不存在的建筑物申报光电建筑示范应用项目、编造虚假合同等资料,骗取中央财政金太阳示范工程补助资金、将申请获得的中央财政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补助资金或出借给个人或其他单位或挪作他用、重复申报项目、多报建设规模和装机容量,违规获得中央财政金太阳示范工程补助资金等。
对此现象,今年以来多省发布了关于光伏扶贫项目监管的政策文件,例如,山西省光伏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对“十三五”第一批光伏扶贫项目工程监管的紧急通知》,河南发改委发布《关于2017年河南省光伏扶贫村级小电站建设情况的通报》等。
过剩的光伏产能
“对于光伏产业的‘输血’是为了激发其‘造血功能’,但目前一些地区因为争取补贴一哄而上,补贴一减则立即叫苦不迭。这违背了光伏扶植政策的初衷。”袁家海说。
6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国家能源局三部委联合发布的《通知》,明确暂不安排今年普通光伏电站指标,包括按以往文件明确,可自行管理本区域建设规模的省份(西藏除外)。今年安排1000万千瓦左右规模用于支持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
《通知》被业内人士看成给光伏产业踩下了一脚“急刹车”,甚至判定光伏产业的冬天即将来临,并预测,2018年有补贴的光伏新增并网装机规模约在30GW左右,将从2017年的53GW直接“对半砍”。
袁家海认为,近两年光电行业的快速发展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政策补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2014年6月7日颁布的《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和2017年11月7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到2020年,光伏装机达到1亿千瓦左右。而今年3月,光伏发电总装机容量已达1.4亿千瓦,早已提前完成任务。
“但与此同时,光电等清洁能源发电面临的消化吸纳问题也日益严重,不仅造成资源的浪费,其产业发展也受阻。”袁家海说。
“弃光弃风问题也较为普遍,原因也较为复杂。”袁家海指出,从技术层面看,光电、风电等新能源电力受天气影响具有不稳定性,供电过程极具随机性和间歇性,因此对于纳受端系统动态稳定有很大程度影响,为了保证电网运行安全必须配备火电调峰,导致新能源电力利用率较低,电网出于安全性考虑不大愿意吸纳新能源电力。
“另外,跨区域输电难是化解产能目前面临的一道难题。”袁家海说,我国新能源电力集中开发投产多在西部低负荷地区。除了一部分在当地消纳,很多需要外送,而在现有电力电网体系和运行的模式下,电力输送通道在建设进度、输送容量、输送对象上都难以满足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需求。且部分跨省(区)电能交易输电收费环节多、输电费偏高。
去年8月,发改委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跨省跨区和区域电网输电价格改革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7〕1407号),开展跨省跨区输电价格核定工作,促进跨省跨区电力市场交易。
国网能源研究院副总工程师兼能源决策支持技术研发中心主任郑厚清的研究曾指出,跨省跨区电价存在较多问题:比如分层分段累加方式,对于经过多个网省公司的交易,累加的输电价和受端落地价往往较高,影响交易的实现。
袁家海指出,未来除了不断完善电力体系,打破区域限制,更重要的是增强西部低负荷地区自身消纳电力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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