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电力 > 管理机构 >

高耗能行业加剧供需矛盾 国家能源局点名批评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7-11 08:41 
核心提示:转型升级是被认为中国十二五期间在经济领域最重要的任务,然而十二五开局之年过去一半,高耗能产业却颇有抬头之势。 7月8日傍晚,国家能源局对外发布消息称,今年电力需求增长的12个百分点中,电力、钢铁、建材、有色、化工和石化等六大高耗能行业拉动了5.1

转型升级是被认为中国“十二五”期间在经济领域最重要的任务,然而“十二五”开局之年过去一半,高耗能产业却颇有抬头之势。

7月8日傍晚,国家能源局对外发布消息称,今年电力需求增长的12个百分点中,电力、钢铁、建材、有色、化工和石化等六大高耗能行业拉动了5.1个百分点,从目前看,六大高耗能行业仍然是全社会用电增长的主要拉动力量。

这已经不是这个主管能源事务的国家能源局第一次对高耗能产业提出批评。

高耗能行业加剧供需矛盾

在国家能源局近日召开的媒体通气会上,该局电力司司长许永盛在谈及今年部分地区出现“电荒”时即表示:“从深层次看,(电荒)很大程度仍是经济结构不合理、发展方式粗放、过多依赖能源资源消耗和体制机制尚待完善等问题所致。”

而在此前国家发改委召开的2011年全国电力迎峰度夏电视电话会议上,国家能源局局长刘铁男也指出,当前工业生产特别是部分高耗能行业增长较快,必然带来能源需求的快速增加,加剧迎峰度夏供需矛盾。

能源局8日发布的数据显示,前5个月,全社会用电量累计1854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电力、钢铁、建材、有色、化工和石化等六大行业合计用电量8873亿千瓦时,约占全社会用电量的48%。

能源局称,全国用电需求增长的12个百分点中,有5.1个百分点是电力、钢铁、建材、有色、化工和石化这六大高耗能行业拉动,分别拉动了1.3、1.5、1.2、0.5、0.5和0.1个百分点。

这正凸显了我国依靠重工业拉动经济增长的惯性仍在,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任重道远。去年,由于“十一五”节能减排硬性任务压头,部分高耗能产业一度被压制,部分高耗能企业报装电力装机甚至不被允许接入电力系统。

如何控制能源消费

6月初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当前煤电油气供需形势》称,前4个月,六大高耗能行业综合能源消费增速高出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费增速0.4个百分点。

中国能源网首席信息官韩晓平认为,高耗能产业大量消耗中国的资源和能源,一方面将污染留在中国,另一方面又因为中国的产品价格低廉,遭到国际反倾销报复,令中国经济走入“恶性循环”。

刘铁男表示,部分高耗能行业过快的增长带来能源需求的快速增加。通过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实现节能减排和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是缓解当前能源供需矛盾的治本之策。

韩晓平提出,应实行一些差别性的电价上调。对一些耗能非常大、造成污染非常大,而创造GDP能力非常弱的产业,就应该进一步上调它的电价。

6月20日,国家发改委已印发通知,要求坚决制止各地自行出台优惠电价措施,严格执行国家上网电价政策,严格落实燃煤发电机组脱硫电价政策,整顿规范电价秩序,确保国家电价政策执行到位。

近日召开的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工作会议上,国资委也再度明确央企“十二五”的节能减排目标。

而刘铁男7月9日在全国农村能源工作会议上则再次强调,近年来中国能源消费总量增长过快,必须把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摆在突出的位置,“不能敞开口子消费能源”。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