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电力 > 管理机构 >

华东电监局认真传达电监会党组(扩大)会议精神

来源:华东电监局 作者:刘云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1-21 14:45 
核心提示:3月4日,华东电监局召开处以上干部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中央《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以及柴松岳主席在电监会党组(扩大 )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并部署了相关工作。

2008年3月4日,华东电监局召开处以上干部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中央《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以及柴松岳主席在电监会党组(扩大)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并部署了相关工作。

会上,华东电监局有关负责人原原本本地传达了柴松岳主席就电力行业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发表的重要讲话以及电监会党组(扩大)会议和工作会议精神,传达了中央有关文件。

华东电监局负责人在会议总结中说,此次电监会党组(扩大)会议十分重要。会议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就治理商业贿赂所作的重要批示,传达了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及中纪委第六次会议的主要精神。中央明确,国家电监会负责全国电力行业的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柴松岳主席就电力行业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了重要讲话。柴主席的讲话对于动员和组织电监系统,积极而又稳妥地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关于华东电监局如何开展此项工作,他讲了两点意见——

一、要深刻理解并认识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

治理商业贿赂是坚持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秩序的必然要求;是政府全面履行职能,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基础;是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重要内容;是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建设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是促进电力工业健康持续有序发展的重要保证。电监局要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组织学习交流,不断深化认识,打好开展整治工作的思想基础。

二、要从以下五个方面着手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1、加强领导,严格执行政策。要成立领导小组。党组明确由邱水录同志分工负责,以稽查处为主要责任部门开展工作。在仔细听取电监会意见要求后,下周内先形成一个初步工作计划,经党组讨论。要深入调研,严格执行有关政策。重要事项加强向电监会请示汇报。

2、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批示、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纪委第六次会议的主要精神、中央9号文件、柴主席关于电力行业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讲话、电监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位负责同志的讲话以及相关政策,从而提高认识、搞清政策、把握好基本原则,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政策的要求上来。

3、严格根据电监会的具体部署,按照电监会的实施方案,提出华东区域的具体实施意见,有条不紊、积极稳妥地开展工作。

4、整治要牢牢抓住主要环节,如工程建设、设备物资采购、产权交易中的问题。开展整治工作,首先要把企业自查自纠工作抓好,要着眼于建立长效机制。对证据确凿的问题和案件要严格治理和查处,要坚持实事求是,重视证据,不要夸大,捕风捉影。通过长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监察工作,又经过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开展供电优质服务活动,加强供电监管等工作,电力行业和企业无论在形象还是实际工作总体都有很大进步,成绩是主要的,在社会上反映也较好。通过整治工作,一定要有利于电力工业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电力安全生产。

5、明确责任,相互支持。以稽查处为主,其他各处室都要给与相应的支持与帮助。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