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电力 > 地方电网 >

江苏公司组织召开“五四”表彰及团员青年代表座谈会

来源:江苏省电力公司 作者:赵峰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5-05 21:28 
核心提示:5月4日,江苏公司召开“五四”表彰及团员青年代表座谈会,对网络评选产生的21名“我们身边的好青年”进行表彰。江苏公司党委书记张晶出席会议,并与团员青年进行亲切座谈,

5月4日,江苏公司召开“五四”表彰及团员青年代表座谈会,对网络评选产生的21名“我们身边的好青年”进行表彰。江苏公司党委书记张晶出席会议,并与团员青年进行亲切座谈,向广大团员青年致以节日的问候,勉励大家继承和弘扬伟大的“五四”精神,肩负起时代的重任和历史的重托,以奋发向上的朝气、开拓进取的锐气、创先争优的势气,在公司各项工作中勇担主角,为“五大”体系建设贡献青春与力量。

座谈会上,张晶与团员青年话“五四”,谈发展。“我们身边的好青年”获奖代表和基层团委书记代表结合实际,从岗位争先、集体创优、个人成才及团青工作等方面,畅谈了体会和感想,张晶对他们的发言给予了充分肯定。张晶指出:按照国网公司统一的战略部署,“十二五”是加快建设坚强智能电网的关键期,是公司体制机制创新的攻坚期,今年公司要全面完成“五大”体系建设试点任务,实现体制机制的重大变革,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十分艰巨,需要包括青年员工在内的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张晶强调:现在的青年员工,知识结构好,视野宽,善于接受新鲜事物,是江苏公司各项工作的主体。公司党委始终高度重视共青团工作,努力为年轻人创造锻炼成才的平台,公司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一些“75后”、“80后”的年轻人走上了重要的工作岗位。张晶希望广大青年员工继承和弘扬“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五四”精神,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在公司各项工作中都应该当主角;要沉下心来,埋下头来,俯下身来,踏踏实实地干事业,多承担工作,在实践中不断磨砺自我、完善自我;要立足本职,勤奋学习。把学习作为一种责任、一种追求、一种境界,不断提升个人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和文明素质,提高履行岗位职责和解决实际问题的本领。

张晶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把共青团和青年工作作为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党建带团建,积极为团组织开展工作,为团员青年成长成才创造条件。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今日头条

    更多>>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