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策影视:介入网络视频版权分销 启动新媒体拓展
提示:本文属于研究报告栏目,仅为分析人士对一只股票的个人观点和看法,并非正式的新闻报道,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事件:公司公告,拟使用超募资金约1.4亿元,获得西安佳韵社数字娱乐发行有限公司55%股权,其中5000万元用于向标的公司增资,9000万元用于收购原股东持有的股权,协议从业绩、人员、业务等六个方面进行了约定。
介入新媒体影视版权发行领域,增厚2011年EPS约0.1元,增幅约7%。西安佳韵社为新媒体版权发行商,商业模式与盛世骄阳、乐视网(22.450,0.17,0.76%)的版权分销业务类似,主要通过采购影视新媒体版权,分销给优酷、奇艺等网络视频平台运营商。2011年一季度收入为1546万,净利润为749万元,预计全年净利润为2000万元以上,较2010年增长100%,增厚2011年的EPS约0.1元。版权成本按照4年加速折旧(逐年折旧比例分别为5:2:2:1),标的公司净利润未来三年复合增速在50%以上,而此次收购对价仅相当于2011年13倍PE,介入成本相对较低。
网络视频行业刚刚起步,新媒体影视版权分销市场正处于高度景气。2010年是网络视频领域的元年,各大视频网站纷纷上市,网络版权价格一年内增长10倍以上,新媒体版权分销的市场也同步大幅增长。上市公司乐视网的影视版权分销业务在2010年增长了近300%,成为公司业绩增长的核心支撑点,预计今年仍将保持三位数的增长。2010年,网络视频行业的总规模为34亿左右,其中版权成本占比约为20%,网络视频版权分销市场的总规模约为6.8亿,预计今年网络视频行业将保持50%以上的增长,版权分销的市场规模将达到10亿左右,行业处于高度景气中。
新增的内容库和新媒体分销渠道,为公司在新媒体领域的长远布局奠定了基础。
西安佳韵的创始团队,拥有10年以上丰富的影视版权制作发行和媒体营销经验,同海内外200家以上的影视制作方缔结合作关系,掌握新媒体分销的各类渠道,目前累积了包括电视剧、电影、动画片等在内的15000小时左右的影视节目资源库。新媒体分销的经验和渠道,为华策影视(38.360,0.17,0.45%)从针对传统电视台渠道的影视制作发行,向针对新媒体的影视制作发行延伸,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投资建议:上调2011年至2013年的每股盈利分别至1.4元、2.1元和2.8元,复合增长率48%,对应2011年的PE为25倍,估值安全边际高,在新媒体领域的布局,为公司开辟了全新的成长空间,有助于提升估值中枢,维持“买入-A”评级。
风险提示:单部影视剧存在审核不通过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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