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视DMG恩怨背后:揭秘并购中那些门道(2)
其2010年全年净收入为21290万美元,比2009年全年增加了55.7%;全年创造了4000万美元的利润,比之2009年也增加了77.5%。安博财务官周宝根指出,其在第三季度共与6家公司签订了独家协议,到2010年底已经合并其中4家,另外2家也即将完成。
“从目前看,安博的并购90%以上是成功的。”华威集团(CID)北京办公室董事总经理罗文倩说,迄今安博的并购案已经超过20个。CID是安博最早的VC投资人之一。
安博发言人、国际合作与投资者关系副总裁蒲翠玲女士说,促成并购成功的前提,是安博的“A+联盟”策略。首先安博会与并购对象先结成联盟关系,进行业务往来、资源互通。这是一个“恋爱”的过程:使双方在并购前有切实的接触和了解,之后安博才会考虑收购。
“并购与投资是一个道理。”清科集团负责并购的合伙人贾向飞说,并购更像是两个人恋爱、结婚,彼此都要想清楚为什么要在一起、为什么能在一起、在一起又有什么好处?安博对并购对象的描述是:年收入规模千万级人民币以上,有稳定、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最重要的是认同安博的愿景和文化”。
华视与DMG的问题,或许在其“闪婚”时就埋下了。“三四个月就合并了”曾经是李立民引以为豪的速度。接近DMG的人士也说,DMG的股东原以为“华视是很有并购经验的”,华视此前曾收购了6家广告代理公司,因此就“双方的网络、财务和人员如何融合”等问题并没有和华视深入沟通,“他们是买方”。
而在罗文倩看来,并非所有企业都适合做并购。“安博有它自身的条件”。比如其引入了思科作为投资人,同样以并购著称的思科有自己的一套SOP(Standard Operation Procedure,标准作业程序):如何删选并购对象、如何做尽职调查、怎么谈判,乃至并购完成一段时间后要做完什么动作等等“都有定性的描述和量化的标准”。
据蒲翠玲介绍,安博的收购团队有两本流程手册:一本用于收购、一本用于整合。“前者描述收购时做评估用,比如风险在哪里?什么价格合理?目标公司前期有没有违规等等”。而整合的流程也有一定的要求:从招生系统开始,再到IT系统、财务系统和人力资源管理系统,最后是教学管理和业务整合。
条款需灵活设置
如果没有设定三年分期付款,或许华视与DMG前股东也就打不起来了。
“他们是想要一次性付款的。”据上述接近DMG人士说,戈壁、橡树资本希望是一次性、现金付清1.6亿美元,“当时华视以现金流紧张为由拒绝了。”
“分期付款是一种常用手段。”美国威凯平和而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周汀说,几乎没有一个并购案能一次性结算。华视与DMG的并购协议目前无从知道,“但不外乎两种情况。”周汀解释说:要么是有附加条款,“要求目标公司的业绩增长或管理层融入达到一定程度后”才支付尾款;要么就是“用这些尾款作为担保”,如果并购方在合并后被发现有财务造价、营收账款或者税收等问题时,可以从尾款中扣除相应的资金。
同时卖家在并购协议中还要对其提供的数据作出陈述和担保。一旦发现问题,买家有权调整支付的价格,哪怕是已经支付的第一笔款项。“这是为了尽量降低风险。”清科集团合伙人贾向飞说,尽职调查往往不能“反映真实情况”。何况在签订并购协议到正式交割前的几个月中,卖方的财务状况可能发生变化。
据了解,华视与DMG之间并没有基于业绩的附加条款,其地铁业务网并入华视后很难再独立合算。而作为一家VC发起设立的公司,也不存在管理层融合的问题。
这种基于业绩增长的“对赌”条款,目前已经越来越不流行。“一方面可能会有种种因素导致并购标的在短期内业绩达不到要求。”清科集团负责并购的合伙人贾向飞说,但收购之后双方利益是一致的。汉能集团CEO陈宏也说:对赌要特别小心,“我们经常建议不要对赌,一对赌就很难整合。”(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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