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行的创业板“生意”:直投赚7倍 掳金31亿元
7月7日,方直科技(300235.SZ)涨停收于34.22元。这家6月29日挂牌的创业板公司,上市首日涨幅达44%,此后6个交易日亦飙涨20.75%。
平安证券则直接喜获“双收”——不仅录得2150万元承销保荐收入,其直投子公司平安财智投资更是因不到一年前突击参股165万股而浮盈4582万元,收益率高达430%。
截至今年6月底,券商直投项目有47个已成功上市,23个项目在创业板上市,占比49%。其中,创业板上市的直投项目最高回报水平达37.13倍,所投项目平均回报水平约为7倍,账面投资收益约31亿元,且绝大部分为“保荐+直投”模式。
投行以其“保荐+直投”做足了生意,创业板则是这档生意最为疯狂的逐利场。
投资周期仅17个月
“直投+保荐”模式令券商收益颇丰。截至目前,A股已有券商直投参与的47家项目上市。
其中34家采用“直投+保荐”模式,占比达72.34%。中信8家、国信10家、广发5家、平安5家、海通4家(其中海通参股的中比基金直投2家)、华泰和国元各1家。其中,直投项目承销保荐收入总计15.35亿元,账面直投收益总计49.52亿元,创造收益64.87亿元,直投业务已逐渐成为券商新的盈利增长点。
而在券商直投的23个创业板项目中,有19家是“保荐+直投”项目。
招商证券曾以2011年4月1日的收盘价为基准测算,直投项目的账面投资收益平均年回报水平在1.5-3倍以上。长信科技的投资回报水平最高,投资29个月实现上市,账面回报水平 37.13倍,平均年回报率840.12%;而回报水平最低的神州泰岳,投资5个月后上市,账面回报水平2.43倍,年回报率达71.02%。
招商证券分析师洪锦屏认为,凭借“投资-辅导-保荐”的天然便利条件,券商直投业务参股的企业从融资到上市的时间周期普遍偏短,已上市项目从投资到上市平均周期仅为17个月。神州泰岳的周期最短,投资后5个月就实现IPO;周期最长的直投项目是海源机械,周期为48个月。
国信宏盛已上市的10个投资项目中,5个项目周期为7-9个月。海通开元投资有2个项目周期分别为7个月、8个月。
券商行业里,中信、海通、光大、广发、兴业、银河、东海的直投力度很大,注册资本占净资本比在10%左右;中信力度最大,该比例达14.9%,临近15%的政策规定。中信、海通、国信、光大、广发和银河6家直投子公司的注册资本超过10亿元,中信金石投资的为52亿元,位居行业首位。
为加强券商直投业务的监管和风险控制,监管部门规定,保荐机构及股东等重要关联方持发行人的股份合计超过7%,或者发行人持有、控制保荐机构的股份超过7%的,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时,应联合1家无关联保荐机构任第一保荐机构,共同履行保荐职责。但券商通过相互间捆绑的方式规避这一限制。
6月中旬,证券业协会召开证券公司直投业务座谈会,直投将在总结试点经验上渐转为常规业务。
利益输送之争
暴利的背后,却是利益之间存在的输送之嫌。一位IPO中介机构的人士向记者表示,“保荐+直投”的模式主要的利益输送在于,由于发行方与投行利益进一步捆绑,所以一般情况下券商会优先安排保荐人员参与到“保荐+直投”的项目中,另外会更加全力以赴地为上市斡旋沟通。
“最重要的是保荐机构的风险容忍度降低,即便发行方本身有些瑕疵,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能过会就可以。”一位广东投行人士称。
据记者了解,“保荐+直投”项目往往是由券商高层统一调配资源,以实现利益最大化。“由于直投的进入,对于很多保荐机构而言,推高发行价更有动力,并有动机对准企业上市过程中存在的瑕疵进行掩盖。”一位南方投行人士告诉本报。(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