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监管新规征求意见稿下发 再融资压力或陡增
倪壁东银监会正在着手修改近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其中参照巴塞尔Ⅲ的标准,对商业银行加权风险资产的权重系数及资本充足率计算等多方面进行调整,分析师认为这或导致资本短缺的商业银行再融资压力陡增。
近日银监会下发 《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据国信证券分析师邱志成、黄飚预测,如果按照征求意见稿的标准出台,这将会降低银行资本充足率2个点,并导致上市银行可能产生5850亿元资金缺口,有可能引发众多商业银行再融资的压力陡增。
“征求意见稿出台有很重要的一部分是参照巴塞尔Ⅱ、Ⅲ的相关规定,这实际上提前将巴塞尔Ⅲ的标准放到了中国银行(3.13,0.04,1.29%)业的大背景。”国信证券分析师黄飚分析。
该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了重要银行附加和超额资本比例均要加在核心资本上。“这使得大部分上市银行的核心资本充足率不再达标。”黄飚说。
“银行业的再融资压力不小,按照办法,过渡期是2013年,那么在这两年时间里,总共40多家上市银行,平均每家银行即使没有业务扩张,其资本净增要求也要200亿元。”黄飚说。
另外征求意见稿还调整了部分资产的风险权重,主要是同业资产和非按揭零售贷款,其中同业资产从之前的0-20%上调到20-50%,非按揭零售贷款则从100%下调到75%。“这几项风险权重的调整对于各家银行影响有明显的分化,其中影响较大的有浦发、兴业、华夏和城商行。”
办法还提高了长期贷款的风险权重,但没有披露具体的调整方式,此外,还对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计算提出了详细的办法。
此外该办法还申请了内部评级法,在内部评级法下,上市银行资产的风险全中会有所下降。
《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自2004年3月1日实施后,强调了银监会对商业银行的资本监控。时隔7年,银监会再次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进行修改。
据了解,此次征求意见稿将银行间资产、房地产开发贷、地方融资平台、中长期贷款等业务的风险权重上调,从而导致银行资金压力进一步扩大。
譬如,房地产开发贷款风险权重上调到150%,同业资产风险权重从0~20%上调到20~50%,5年期以上长期企业贷款由100%提高到150%~300%,评级在BB-以下的企业债权风险权重由100%上调至150%。
国信证券的分析报告认为,只是简单上调风险权重一项,对资本充足率影响平均在0.4个百分点,如果再算上覆盖不足的平台贷和房地产开发贷的风险权重,多数银行资本充足率降幅在1个百分点左右。“在不考虑开发贷风险全中调整的情况下,上市银行的资本缺口在4360亿左右,如果考虑,缺口将达到585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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