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信息化水平攸关监管效能
“保险业是信息密集型产业,保险监管必须要有信息技术的支撑,否则难以有效发挥作用”。6月23日,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在保监会派出机构局级领导干部信息化培训班上指出,从一定意义上讲,监管信息化的建设水平,决定了监管部门的工作水平和监管水平,对于监管信息化的投入力度,也决定了监管工作效能改进提升的空间以及潜力。
他表示,目前保险行业集团化发展、综合性经营的趋势越来越明显,提高保险监管的有效性和针对性,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风险,规避跨领域、跨行业风险的产生,都需要运用信息化手段。监管部门如果不能及时掌握并有效管理行业内的大量信息资源,就无法对行业发展形势进行准确的预测和预警,就无法及早发现、应对和解决各种各样的问题,就会延误决策的最佳时机,给行业发展造成障碍、甚至损失。
“金融危机时,美国的金融监管方式被认为出现了重大漏洞,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监管部门的信息化已跟不上时代发展的速度,对于金融衍生品交易缺乏监控手段”。周延礼表示,监管信息化的建设过程,就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监管流程进行标准化、数字化、网络化改造,形成高效、优质、廉洁、透明的现代化监管与服务流程,从而有利于进一步理顺监管职能、优化监管模式、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率,也有助于进一步密切监管机构与监管对象的联系,保障职能到位、推动办事公开,切实实现寓监管于服务之中。
他指出,作为监管工作的中枢和干部队伍的核心,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局级领导干部如果不能及时掌握信息化技术手段,就无法及早发现、应对和解决监管工作中的问题。监管干部必须不断更新观念,不断学习新的管理方式和方法,不断提高适应能力,才能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实施信息化培训工作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举措,只有提高监管干部的信息化水平,监管信息化才能快速有效的推行,保险监管干部也才能不落伍,不掉队。
据了解,从2003年进行监管信息化规划设计开始,目前保监会已经成功建成“三网一库”的信息化基础架构以及一系列应用系统建设项目,初步建立了面向监管实际的信息化系统架构,有效提升了监管信息化工作水平。此次为期两天的信息化培训班,目的是使保监会派出机构局级领导干部进一步了解监管信息化的内涵、特点和主要应用形式,明确实施信息化的目标和任务,增强运用信息技术处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并通过“辐射带动”作用,提高各保监局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监管工作的意识和效率,切实增强监管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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