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称央行考虑允许外资行承销人民币公司债券
6月15日下午消息,据美国媒体报道,中国央行正在考虑允许外资银行承销人民币公司债券。目前暂不清楚消息来源。腾讯财经致电央行新闻处,也未获得正面回应。
公司债券是由企业发行的债券,企业为筹措长期资金而向一般大众举借款项,承诺于指定到期日向债权人无条件支付票面金额,并于固定期间按期依据约定利率支付利息。
目前在中国,公司债券只能由内资银行承销。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目前可在银行间市场投资国债、央票、金融债、短融券、中期票据及某些衍生金融产品,但不能从事公司债券承销业务。
早在2007年中美战略经济对话上,中国即承诺允许外资银行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承销公司债,但目前仍未实质性“破冰”。
2010年8月份,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也曾表态,在中国的外资法人银行如果经过市场化评价表明具备相应的综合能力,将可能从事银行间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承销业务。
今年5月,美方在第三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S&ED)后发布的成果清单中,称中国目前正在推进关于允许外资银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承销公司债的业务,并称4月时中国监管机构已经开放了一周的窗口期以供新的机构提交申请,其中包括美国和其他国家的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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