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发布期货公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办法
证监会周五发布《期货公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试行办法》。该办法自5月1号起实施。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大宗商品价格大幅波动,我国广大实体企业、产业客户利用期货市场进行风险管理、套期保值的需求与日俱增。出台《试行办法》目的是引导期货公司为广大实体企业、产业客户以及机构投资者提供更多、更好的专业化服务,进一步提高期货市场对国民经济的服务质量和水平。
《试行办法》规定,期货公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是指基于客户委托,期货公司及其从业人员开展的风险管理顾问、期货研究分析、期货交易咨询等营利性业务。
《试行办法》主要是从资本实力和合规角度对期货公司申请期货咨询业务作出了如下规定:一是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且净资本不低于8000万元,二是公司最近6个月净资本等风险监管指标持续符合监管要求,三是至少1名具有3年以上期货从业经历和取得期货投资咨询业务从业资格的高管人员,至少5名具有2年以上期货从业经历和取得期货投资咨询业务从业资格的从业人员,四是公司最近3年持续合规经营,五是具有完备的业务管理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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