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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证监会:保荐人工作存缺失 或有进一步规管行动

来源:一财网 作者:李隽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3-30 08:05 
核心提示:香港证监会3月29日发表《保荐人主题视察报告》指出,部分持牌法团在进行首次公开招股的保荐工作上出现缺失,未来或进一步及适当的规管行动。

香港证监会3月29日发表《保荐人主题视察报告》指出,部分持牌法团在进行首次公开招股的保荐工作上出现缺失,未来或进一步及适当的规管行动。

为评估保荐人遵守现行监管规定的情况,香港证监会对17家不同规模的保荐人进行了主题视察,发现其内部系统和监控制度有不足之处,包括:就上市申请人业务所进行的尽职审查有欠妥善;于上市申请过程中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作出有问题的资料披露;没有就尽职审查备存适当的文件纪录;及有关保荐人工作的内部系统和监控制度不足之处。

香港证监会行政总裁韦奕礼表示,保荐人在首次公开招股活动中担当重要角色,他们应紧密参与编制上市文件,香港证监会将继续监督保荐人的工作,亦可能会在不久后检讨保荐人工作所需承担的责任。

香港证监会不时对保荐人进行例行视察。证监会于2007年1月实施有关规管上市保荐人的指引,其后并成立保荐人视察专责小组,今次是证监会自该指引生效以来首次进行的保荐人主题视察。

香港证监会已要求涉及个案的相关保荐人采取适当行动,以处理香港证监会所关注的事项及避免日后发生同类事件;部分涉及严重违规的个案须接受进一步的查讯;在适当情况下,证监会将会向港交所跟进任何与披露有关的事项,并会毫不犹豫地采取进一步及适当的规管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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