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应考虑中国承受力
就外界关注的中国“十二五”时期“逐步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议题,中国央行25日表态说,中国将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促进中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但又警示这一进程“要充分考虑中国经济发展水平和金融体系的承受能力”。
央行25日在《2010年国际金融市场报告》中表示,“十二五”时期,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是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报告坦言,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大环境下,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要充分考虑中国经济发展水平和金融体系的承受能力,并协调开放跨境资本流动与金融监管,建立健全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预警体系和处置机制。
就当前及未来一段时期的政策考虑,央行称,将根据国家经济金融发展的整体战略需要以及国内外总体形势变化,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有选择、分步骤放宽对跨境资本交易活动的限制,有序拓宽对外投资渠道,并高度重视防范跨境资本流动冲击,加大对异常跨境资金。
中国央行认为,2010年世界经济呈现不同步复苏格局,主要发达经济体缓慢复苏,继续执行宽松的宏观经济政策;新兴市场经济体普遍增速较高,但面临资产价格泡沫和通胀压力加大风险。2011年,各方应加强政策协调,力避货币竞争性贬值或出台贸易保护主义措施,关注原油、粮食等大宗商品价格上涨以及通货膨胀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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