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资本 > 监管机构 >

证监会将召开会议修订IPO和再融资办法推两大措施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秩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2-25 17:54 
核心提示:据报道,2011年,证监会发行部的重点工作基本锁定了三大方向:着力发展债券市场,壮大蓝筹和中小板市场,以及继续深化发行制度改革。

据报道,2011年,证监会发行部的重点工作基本锁定了三大方向:着力发展债券市场,壮大蓝筹和中小板市场,以及继续深化发行制度改革。

将优化债券融资审核流程

权威人士介绍说,今年在着力发展债券市场方面,有关部门拟深入推进债券发行监管改革,优化审核流程,增强债券发行审核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完善交易机制,促进产品创新,争取显著增加债券融资规模。同时,也将积极支持上市商业银行到交易所市场开展交易,促进债券的互联互通、资源统筹和协调发展。

业内专家认为,2011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公司债市场发展面临的重要挑战包括利率环境和融资成本两个方面,正因这两大挑战的存在,导致目前公司债方案报送不够积极。

修订IPO和再融资办法

今年在壮大蓝筹和中小板市场方面,一项拟议中的重点工作,即是修订IPO和再融资办法及相关配套规则。权威人士表示,修订方向是“更加提高效率,更加突出审核重点,更加充分发挥市场约束机制。”而对于发行条件的要求,预计不会有大的变动。

据悉,修订的关键方向,在于统一股票发行上市的基本理念。从内部看,要统一初审和发审委的审核理念;从外部看,需要进一步统一监管部门与发行人、中介机构的基本逻辑。

另外,监管部门也在考虑创新再融资监管模式和品种,完善发行审核机制等。

发行改革将推两大后续措施

在继续落实新股发行体制第二阶段改革措施的基础上,监管部门拟研究推出后续改革措施,以进一步强化市场约束,提升一级市场的运行质量和效率。

权威人士表示,从措施看,发行改革后续还有赋予券商配售权和存量发行待推出。券商配售权的赋予,需要券商提高执业能力,切实履行中介职责,从目前情况看,多数券商心中没底,热情不够高。因此,这项改革措施的推出,肯定要看市场时机。而存量发行,受制于“新兴加转轨”的发展阶段,受制于市场化约束的不够到位,近期推出的信心还不够充分。

总体看,发行改革措施还需要完善市场化约束机制,需要市场主体逐步归位尽责。

延伸阅读:

创业板有望启用小额快速融资机制

权威人士昨日向证券时报记者透露,中国证监会将于近期召开会议,讨论创业板上市公司再融资办法。据透露,对于创业板公司金额较小的再融资,监管部门将启用小额快速融资机制,从而提高创业板公司再融资效率。预计办法会在年内出台。

上述权威人士表示,目前主板再融资办法程序较复杂,时间较长,成本也偏高,不适用于创业板公司。为此,监管部门将充分借鉴我国主板市场和国际经验,建立适应创业板特点,便捷、高效的再融资机制。

权威人士称,和主板相比,创业板再融资办法有很大的变化。对于融资金额在几千万至1亿多的创业板公司,监管层将考虑采用小额快速融资机制,通过简化程序,缩短时间周期,机制上采用“交易所审核,证监会相关部门备案”,提高这些公司的融资效率。对于金额较大的创业板公司再融资,办法和主板相差不大。

权威人士透露,会议将讨论如何界定“小额”标准,包括融资金额及其与上市公司净资产的比例,同时也将讨论采用什么程序最合理等。监管层年内将对创业板再融资办法进行多次研讨修改,办法的最后确定可能需要一段时间,但年内推出应该没有问题。

便捷快速的再融资制度是上市公司做大做强原因之一,也是欧美资本市场竞争力较强的原因。据了解,针对中小企业融资特点,美国、欧洲等发达国家市场都设计了小额融资豁免制度,以提高这类企业的融资效率。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今日头条

    更多>>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