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营销文章 >

Jeep事件看国外危机公关也不好做(4)

来源:师天浩 作者:师天浩 责任编辑:方向 发表时间:2016-02-15 11:48 
核心提示:第一条:设立特别人物名单,这是有悖现代商业一视同仁的理论,但从现实中来说,某些个别人物具备把小事做大的潜质,优先考虑差别解决这类人群的问题。以我身边朋友快递物品经历来说,因为是大V物品损坏很快得到解决

第一条:设立特别人物名单,这是有悖现代商业一视同仁的理论,但从现实中来说,某些个别人物具备把小事做大的潜质,优先考虑差别解决这类人群的问题。以我身边朋友快递物品经历来说,因为是大V物品损坏很快得到解决。当然这个名单要是隐形的,是能做不能说的存在,毕竟如果公开化对特别人特别处理,同样会产生品牌危机。这可以从客户购买产品开始,就搜集客户相关信息,用大数据分析为掌握的客户资料做人物画像,对一些具备KOL潜质的人做红线人群。

第二条:关于附着力因素是没有先手解决方案的,互联网时代信息传播的速度,让一些具备注意力、易记忆的内容一旦出现,会以光速传播。但可以针对性的做一些先入为主的手段,有一个案例我觉得很有代表性。1985 年,一位用户向海尔反映,工厂生产的电冰箱有质量问题。CEO张瑞敏突击检查后发现仓库确实有76台不合格的产品,就在很多员工十分犹豫时,张瑞敏做出一个决定:开一个全体员工的现场会,把 76 台冰箱当众全部砸掉!而且,由生产这些冰箱的员工亲自来砸!如果之后再有用户因为合格问题砸海尔冰箱,就不会产生瞬间爆炸效果,因为舆论的关注点是新鲜事件,一旦海尔砸冰箱在前,就很难在用类似手段吸引关注。当然这只是个案例,不具备普遍性。对于一些存在的问题,企业应该提前制作和传播一些具备附着力因素的内容,解释问题原因或沟通与客户的情感距离,这样当《美联航弄坏吉他》这样的歌曲出现后,客户不是一面倒的批评吐槽,一些提前沟通过客户或许还会成为“自干五”为你减弱危机的危害程度。

第三条:环境威力法则中,说的是当一件事具备普遍性,那么就十分危险,遍是干草的草原很容易星火燎原。所以提高质量,将产品质量问题作为一种重要成本(品牌越大,产品质量的成本比重就要放的越高),越是知名的企业越要认清,知名度是把双刃剑,以Jeep为例,2014年菲亚特克莱斯勒汽车公司(FCA)旗下的Jeep发布数据,2014年其全球销量达到101.7万辆。据普华永道数据显示,在2014年,全球汽车销量为8600万辆。而且由于品牌是众所周知,一旦出现危机信息就会疯狂传播,所以要企业要对自己的社会知名度做个数据值,根据数据值的高低调整在质量上下的成本比重。以小米为例,2011年手机销量是700万左右,2015年几乎翻了十倍,那么相应的质量成本比重就要提高,如果仍然用2011年的应对思维在2016年处理品质问题,很容易造成品牌危机事件发生。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融合网立场。)

(责任编辑:方向)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相关新闻>>

    今日头条

    更多>>

    快速直达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首页导航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