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区域视频监控联网共享实践及探讨(3)
在实际系统建设过程中,特别是省厅平台建设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了不少问题,如媒体流的持续稳定传输问题、大规模视频监控网络管理问题等,还有从规范角度怎么去支持系统不同的建设与运行模式,最主要的运营商租赁模式中的系统运行状况确认报表、计费结算等。针对DB33/T 629-2007发布后发现的问题,我们坚持一边在工作中发现问题,一边着手研究解决问题,课题组的研究工作一直没有间断。2009年底,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了DB33/T 629修订立项申请并获得批准。2010年课题组围绕原标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系统建设过程中提出的新需求,开展了系统的研究,对DB33/T 629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审查和修改,修订版本于2011年上半年正式发布。这次修订,除了对很多细节问题进行了修改外,在媒体流和网络管理方面进行了重大的扩充,标准也从四个部分扩充成六个部分。经过这次修订,使得DB33/T 629更为成熟,能满足视频监控联网建设需要。
跨区域视频监控联网共享中若干问题探讨
总结多年来我们在视频信息共享方面技术研究和建设实践经验,我们觉得下列问题是视频监控联网共享工作中的一些关键问题:
建设路线的选择是影响视频监控系统可持续发展的决定因素
是采用统一的联网协议来实现联网,平台选择通过市场竞争机制由各地公安机关自行选择,还是由省厅统一选择一家公司的联网平台进行全省联网,这是关系到视频监控系统可持续发展的决定因素。由于公司经营战略调整、经营状况和持续研发投入等因素都会影响到公安部门视频监控系统的可持续发展问题。
我们在2007年第一阶段参与平台验证测试和2011年参与修订版DB33/T629验证测试的厂商就有很大的不同,有的公司在第一阶段时没有参与联网共享平台开发,但后来经过战略调整投入较大研发力量进行开发,迅速赶上行业发展。而有的在第一阶段发展较好的平台厂商,由于近几年经营不佳,就没有参与第二阶段的验证测试,市场上已处于被淘汰出局的状况。
从我们的实践经验来看,采用统一的联网协议来实现联网对保证系统长期可持续发展是一种更为安全的做法。
所选用标准的成熟度是决定视频监控联网共享工作成败的技术决定因素
大规模视频监控联网的技术难度是比较大的,以实现异构平台互联互通为主要目的的联网接口协议与传统的安防技术规范有一个本质的区别,如果联网接口协议未经验证测试,往往难以实现异构平台的互联互通,就算能够实现互通,在系统功能、稳定性等方面也会存在很多问题。从浙江省发布DB33/T629-2007以来,国内外也陆续发布了可以支持视频监控联网的技术协议,但从成熟度上看都存在一定的问题。
从我们的实践经验来看,一个联网接口协议要达到一定的成熟度必须满足三个要求:一是经过多个厂商的联网验证测试;二是在一定规模的实际联网系统中得到实际运行考验;三是得到视频监控行业主流厂商的支持。我们在视频监控联网共享方面技术研究和建设实践过程中始终把三个要求与我们的标准制定工作结合在一起,而且是经过多个循环,从而使DB33/T629-2011到达了相当的成熟度。
政策引导是推动视频信息共享工作的重要推手
要吸引主流视频监控厂商持续投入参与联网协议制定和验证测试等工作,并积极推动各地联网共享工作的展开,政策引导是重要的推手。浙江省在完成DB33/T629-2007版验证测试后,即通过省委、省政府联合发文和公安厅发文的方式来推动联网工作的开展,并纳入考核,这大大激发了平台厂商的积极性,从而保证公安视频监控系统的联网工作的实施和系统的可持续发展。
建立视频监控的长效运行考核机制是保证视频监控系统运行质量的关键
大规模视频监控联网系统的运行管理是视频监控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新的挑战。传统视频监控系统规模都相对较小,没有设备运行监测系统也可以正常运行。但公安行业视频监控系统规模越来越大,如何确保系统持续稳定运行成为公安视频监控主管部门的一大难题。
我们在发布的DB33/T629-2007版中没有考虑到这个问题,在我省视频信息共享平台建设、运行过程中充分暴露出了这方面的不足。因此,我们在DB33/T629修订中对该问题进行了深入地研究,在新发布的DB33/T629-2011中新增第六部分,专门规定视频监控系统的设备运行监测规范,同时还单独制定了视频监控前端设备的运行监测规范,从而弥补了视频监控行业的这一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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