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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物联网的内在矛盾及对应的应对方案(2)

来源:e-works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10-27 15:50 
核心提示:1.2.1物联网的本性 物联网的本性就是物联网的亚里士多德形式的定义,即上述物联网的语义物的信息互联网的另一种表达:物联网=互联网(属)+物的信息(种差)。 互联网是物联网的父事物,理清其在人们实际话语交流中

1.2.1物联网的本性

物联网的本性就是物联网的亚里士多德形式的定义,即上述物联网的语义“物的信息互联网”的另一种表达:物联网=互联网(属)+物的信息(种差)。

互联网是物联网的父事物,理清其在人们实际话语交流中的真实所指对正确理解物联网至关重要。
任何实体均由结构和功能两个层面构成。结构是功能的基础,功能在结构上实现。实体之名称依语境不同,有时指结构,有时指功能,有时兼指两者。互联网的结构是用传输介质连接多台计算机而组成的物理系统,互联网的功能则是信息传输。互联网的称谓既可指那个连接全球的计算机网络,也可指在该实体网络上实现的信息共享即互联网应用(Internet application)。后者才是物联网之互联网的真实所指。

一旦认可物联网理应归属于互联网应用,则如今最为活跃的互联网应用形式(如e-mail、BBS、FTP、博客、Web、语义Web、Web服务、语义Web服务)自然就成为物联网的同类事物。物联网是一种“种差为物的信息的互联网应用”。

虽然有了种差物的信息,但这还不足以唯一地规定物联网,因为能够在全球范围传输物的信息的互联网应用还有多种形式(如FTP和Web)。物联网之物的信息一定具有其特殊之处,才使物联网能够独立于其他互联网应用而单列存在。这个特殊之处就是物联网的属性。

1.2.2物联网的属性

物联网的属性就是对物联网本性中的种差物的信息的具体规定。

互联网应用作为惠及全球用户的信息共享方式,信息是其操作之对象,具体的操作活动依序有预处理(pre—process)、上载(upload)、传输(transmit)和下载(download)。物联网作为一种专事于物的信息的互联网应用,物的信息就成为这四种操作之对象,而在物的信息的预处理和物的信息的上载操作中有着不同于其他互联网应用的特点。前者是指物的信息被存储于电子标签之中,并以专用标准化编码表示;后者是指物的信息采用非接触式机器读入方式上载互联网。这些对物的信息的规定就是物联网的属性。

1)物的信息存储于电子标签之中物的信息作为物联网所提供服务之内容必须满足两个基本要求:附着于物的实体从而能够随之一起移动;可被高效地非接触式感知而上载互联网。电子标签(electronic tag)为最佳选择,它是一种外形很小的电子介质,其上可记录物的信息,再将其置于或嵌人物的实体之中。目前被广泛应用的有两种类型:条形码(bar code)和射频识别电子标签(RFID electronic tag)。后者具有寿命长、可较远距离读取、信息重写等优势,但成本约束却致使前者会长期存在。此外,以HIP tag为代表的新型电子标签H1也正在改进与推广。

2)物的信息表示为标准化编码存储于电子标签进而被非接触式感知上载互联网的物的信息必须是标准化编码的。目前被广为认可的是两种RFID编码:日本主导的泛在编码(universal identification,UID)和欧美主导的电子产品码(electronic product code,EPC)。

3)物的信息非接触式机器读取上载互联网众所周知的互联网应用的信息上载方式通常是用户在自己的终端上直接输入信息,如Web的超文本网页和兀P的文件。物联网的物的信息上载不是被人工输入的,而是被机器读取的,即传感器直接从物的实体上的电子标签中读取该物的信息。

1.3物联网的模型

模型是对事物的形式化抽象,是人类对该事物已经有了深入认知的标志。新事物的描述模型,一方面引导对该模型的各个组元作进一步的理论研究,另一方面指导实现该新事物的技术活动与工程实践。物联网的模型应是对其父事物互联网应用的形式化抽象的一种特化。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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