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鼓励创投等社会资本向物联网集聚
财政部企业司日前表示,财政政策必须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地对我国物联网发展给予全面支持。同时,多渠道、多层次地鼓励产业投资基金、创业风险投资基金、私募基金等各类社会资本向物联网集聚。对于一些大型产业化项目,鼓励物联网企业引入战略投资者,走现代产融结合的道路。
财政部企业司称,针对我国物联网尚处于发展的起步阶段,产业基础和核心技术十分薄弱,标准体系尚未建立,以及市场机制尚未完全建立起来等实际情况,迫切需要充分发挥财政的职能作用,一方面加大财政投入,支持物联网核心技术研发、标准制订、公共服务,全面提升我国物联网的核心竞争力;另一方面要发挥财政的杠杆调节作用,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向物联网产业集聚,逐步形成市场牵引物联网产业发展的良性机制。
财政部企业司同时称,我国目前与物联网相关的财政政策主要有促进软件与集成电路发展的增值税和营业税减免、研发投入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科技重大专项、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产业技术研发资金等,对发展物联网而言,这些政策不仅比较零散,而且针对性不强,也未能形成支持物联网的政策合力。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精神,全面推进我国物联网发展,中央财政从2011年起设立了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重点从技术研发与产业化、标准研究与制订、应用示范与推广、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四大方面对我国物联网发展给予重点支持。
同时,针对政策设计比较零散、支持合力不足等突出问题,将加强现有财政政策间的协调配合,不断优化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合理配置政策资源,建立持续稳定增长的财政投入机制,同时研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发挥政府采购引导市场需求的突出作用,加快形成以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为主导的财政政策体系,营造全面推进我国物联网发展的良好政策环境。
财政部企业司称,在当前情况下,要充分考虑我国物联网尚处于发展初期这个特点,财政政策必须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地对我国物联网发展给予全面支持。要支持物联网信息安全体系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尽快形成我国物联网发展的技术创新体系和产业发展态势。
同时,物联网技术领域复杂,创新性强,产业链条长,单纯依靠财政投入,显然是不可能的,也是不现实的,迫切需要创新财政支持方式,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财政部企业司表示,必须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杠杆作用,鼓励和引导市场机制更好地发挥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调动各类社会资本持续加大对物联网的投入。支持物联网企业借助资本市场,多渠道、多层次地鼓励产业投资基金、创业风险投资基金、私募基金等各类社会资本向物联网集聚。对于一些大型产业化项目,鼓励物联网企业引入战略投资者,走现代产融结合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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