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联网技术应用冷链物流要靠双轮驱动(2)
监管:制定强制性标准
冷链物流技术的实施要有一定的监管部门,而监管的前提是要有一定的标准。全国工商联建议国家标准为牵头,相关管理部门积极参与,制定相关的冷链物流操作标准。
而对于以下保证生命安全的食品、药品,要制定强制性行业标准,药品编码统一标准等,保证冷链物流技术实施标准化,严控冷藏链各环节的运行状况,保证各环节食品质量安全。
同时,要对电子信息平台进行监管。电子信息平台在运作上和传统市场区别很大,大部分市场类法规呈现出较大的局限性,缺乏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体系,这是造成目前监管难以深入的一个主要原因。
因此,首先要加强调研,弄清基本运行机制。针对电子信息平台的准入门槛、运作规范、风险控制、监管要求等出台相应的法规,明确主管部门和监管职责,以使此类平台的设立、发展、监管有法可依。其次,电子信息平台涉及到网络服务、信息安全、金融资本、仓储物流等多个方面,仅单个部门既没有能力也没有职权开展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管。由此,需要建立完善的高度联动的监管机制。
(责任编辑:admin)-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