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陷中国式困境
本文原标题:《物业纠纷频发,业主多败诉,物业服务陷中国式困境》
“8种情形业主可拒缴物业费。”近日,社交媒体上广泛流传着这样一条消息,将其作为最新修订的物业管理条例的一大亮点。
事实上,这是失实报道,法治周末记者注意到,日前,国务院新修订的物业管理条例并未涉及上述内容。
近年来,物业费纠纷案件数量急剧上升,内容的热度传播也表明了这一问题倍受关注——什么情况下,业主可以拒缴物业费?
宁愿被诉,不愿交费?
家住北京五环一个新小区的周文涛最近刚刚交了2016年的物业费,这还是因为小区物业公司贴在门口的催收通知上增加了一项新内容:10日之后将对拖欠物业费的业主提起诉讼。
说起拖欠物业费的原因,周文涛也表示很无奈,他向记者细数了小区物业的种种不作为:公共绿地经常被随意停放的汽车碾压,交房时绿草如茵现在都变成了泥路,小区各楼的门禁系统一直都是坏的,电梯显示屏被人砸碎了长期不修理,业主投诉租户随意丢弃在楼道里的沙发数次说要清理都没有任何行动……
“我们是一个新小区,物业公司是当时的开发商聘请的,我们入住后发现物业管理很不好,我们业主也曾经多次向物业公司反映问题,但是从未得到过解决。”周文涛说,小区物业服务质量实在太差,作为业主实在难以心甘情愿地交物业费,据他了解,许多邻居都抱着同样的心态。
去年6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外通报,在全部物业纠纷中,索要物业费的案件高达九成以上。(责任编辑:方向)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