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拟修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对税费影响几何
北京市民王渝(化名)最近完成了换房的第一步——刚刚把家里的房子卖了出去,正要松一口气,却被中介叫了回去,摆在他面前的是一份没见过的声明,中介让他在这份“关于税费缴纳的声明”上签字。
王渝一开始有点不明所以,在中介的解释下才明白,这与北京市近日正在修订的存量房屋买卖合同有关。中介告诉他,如果修订完成后使用新版合同,他这套近百平方米的住房交易会多缴近百万元的税费,这令王渝大吃一惊。
新合同的威力
从北京市住建委的官方网站上可见,《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及相关经纪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自2017年12月21日起开始为期一周的公开征求意见,目前征求意见工作已经结束。
新合同细化了出卖人对房屋情况的告知义务、逾期迁出户口的违约责任以及付款方式及违约责任等,其中,明确房屋成交价格构成及金额的条款引起了广泛关注。
新合同文本中明确:“该房屋附属设施、家具家电、装饰装修等有关价格已全部包含在上述房屋成交价格内。”这被认为在现实中杀伤力巨大。
以王渝此次卖出的住房为例,九十多平方米、满两年未满5年的唯一住房(原价值300万元),现在实际成交价800万元,实践中通常比照最低过户指导价进行网签,即468万元,契税1.5%即7万元,算普通住宅无增值税,不满5年征收差额20%的个税即33.6万元,共计约40万元税费。
如果按照新版合同,网签价即实际成交价,契税仍是7万元,算非普通住宅,增值税按差额的5.6%征收即28万元,个税则上升为100万元,共计135万元的税费。
一下多出了将近百万元的税费,这也是王渝为此咋舌的原因,而中介让他去签字的声明,也正是为了应对这一新情况。(责任编辑: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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