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无助 体制之憋(3)
据记者了解,随着各省区市各级运动队规模的不断扩大,退役运动员也在逐年增多,目前我国注册的专业运动员约5万人。非奥运年每年有近万名运动员退役,奥运年的退役规模则更大。但本该与之适应的就业率却是逐年下降,相当一部分退役运动员长期滞留在队中,有的甚至长达10年之久。得到“妥善安置”的退役运动员只有千人左右。
“现在的情况是,金字塔的塔尖,就是在国家队里出成绩的运动员,基本上都不愁退路。但对于塔身和塔基,也就是国家队的基础力量,我们的保障力度相当薄弱,更何况还有奥运项目和非奥运项目的区别。” 叶乔波告诉记者,“其实,‘安置’是计划经济时期的叫法,现在的说法是一次性补偿,补偿额由各地方体育局自己做主。”目前,经济发达地区最多有给退役运动员补10万元的(这10万元又能解决什么问题),但是大部分地方也就是几千元,而且还不容易拿到。对大多数退役运动员来说,带着一身伤病离开奋斗多年的运动队后,只能拿几千元补偿费,确实令人同情。
由于从小投身体育,退役后创业难就业也难,在上世纪90年代,只有获得世界大赛前3名的运动员退役后才有免试进入高校学习的资格,现在国家体育总局已把限制条件放宽到全国比赛前3名,即便这样,90%的退役运动员仍然得不到“接受再教育“的机会。退一步说,那些上了大学的退役运动员,很多都只是“混”个文凭而已,能够踏踏实实学习知识的运动员并不多见。
“现行《体育法》纲领性过强,没有对运动员伤残医疗保险、社保互助进行具体的立法保护。”叶乔波说,“所以,退役运动员尤其是伤残运动员已成为了社会负担,并非是危言耸听。”
从桑兰打官司事件也可以看出,她在等待12年后才决定走上法庭,是因为当时受到太多的限制,被人以“脑子摔坏了”为由剥夺了说真话的机会。如果她是一名美国运动员,如果惨祸发生时就决定打官司,桑兰或许真的能获得巨额赔偿。所以,桑兰心中的委屈和郁闷,其实凸显的是体制的弊端、立法的欠缺。
举国体制“后遗症”
《新民周刊》采访桑兰时,她谈到的一个细节让人震惊:“体育中心某位领导要求央视主持人不要再宣传桑兰了,(因为她的伤残)现在练体操的孩子都越来越少了……”看得出来,有些人并不喜欢桑兰,甚至讨厌她,原因很简单,那就是怕桑兰影响了他们的“体操事业”。
可是,仔细想想,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随着老百姓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真正把体育当成“出路”的家庭已经越来越少了,这跟桑兰又有什么关系呢?随着资讯越来越发达,随着中国老百姓对体操训练越来越了解,有多少家长会把孩子送到红地毯上?
按照那位体操官员的逻辑:在巴西是否会因为一位足球队员场上猝死,许多人从此不踢足球?在美国,是否因为短跑名将乔伊娜的猝死,很多人远离田径?显然,那位体操官员的想法是很片面的。说到底,现在的中国孩子之所以不愿意选择体操运动,是因为举国体制下的训练手段太过于军事化。多年来,中国体操为了追求成绩,强调难度,严格控制身高、体重,在中国练体操,退役后女孩子的身高一般都在1米5以下,男孩的身高都在1米6左右。然而,在国外体操女运动中,我们却看到1米65的霍尔金娜创造一个又一个奇迹。这绝非偶然。有专家指出,如果俄罗斯名将霍尔金娜生在中国,光凭她那两条大长腿就早早被体校淘汰了,就算她再热爱体操也别想进入国家队、征战奥运会……
由体操项目,我们可以想到更多的体育项目,在中国举国体制之下,运动员要想获得成功首要因素并不是他自己的爱好,而是在于教练员的选材和举国体制下的重点培养。在这样的大环境里,没有人在乎群众基础,没有人关心老百姓的喜爱程度。因此,我们发现中国竞技体育的传统强项,比如跳水、体操、举重、柔道、女子摔跤、射击等等,并不是群众基础好的项目,而在大家喜欢的三大球和田径、游泳项目上,中国选手表现得实在不行。这就恰恰表明,中国为何不是体育强国了。相反,在欧美体育强家,他们的竞技体育项目强弱,与群众体育息息相关,而且运动员从小就注重德智体全面发展。(责任编辑:谢东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