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力推非遗保护 六项“世界级”居全国之首
太湖文化论坛首届年会今天在苏州开幕,会场外的苏绣、缂丝、戏服、核雕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工艺品,让众多与会的中外嘉宾惊艳不已。而在讨论“文化多样性与人类文明进步”这一主题时,苏州官员介绍,通过推动非遗保护,苏州现已拥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6项,位居全国各城市之首。
苏州市民族民间文化保护管理办公室主任龚平介绍说,苏州已全面完成非遗普查并建立了四级名录保护体系,除了6项“世界级”非遗,还有24项国家级、64项省级、94项市级、336项县级非遗;苏州已初步形成了三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资助机制,现已有国家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28人、省级76人、市级225人。
对于能取得这样的成绩,龚平表示,苏州对非遗保护的政策性扶持已构筑起法规建设、组织健全与资金投入三方面保障体系。2004年,苏州市政府颁布了《苏州市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办法》,这是全国城市中在该领域的第一部政府规章;2006年,苏州市人大制定通过了《苏州市昆曲遗产保护条例》,这是全国第一部非遗专项保护的地方性法规;2005年起,苏州设立非遗保护专项资金,每年拨款300万。
龚平笑着对记者解释说,不要觉得300万少,这笔钱大大推动了苏州非遗保护的进程。至今,很多城市每年仍只有不到30万的非遗保护资金。
在探索非遗生态性建设方面,苏州重在构筑平台与培育土壤。龚平以昆曲为例介绍说,作为昆曲滥觞之地的苏州,从2000年开始,构筑对昆曲遗产两个“五位一体”的生态性保护工作体系,即:“节、馆、所、院、场”和“中心、学校、活动、传播、法规”。以此为支点,苏州实现了昆曲艺术走向全国、走向年轻人、走向国际舞台三大突破。
龚平也坦承,苏州的非遗保护也还存在诸多问题,比如“苏剧”的保护就不理想。但最让他担心的是,很多非遗以农耕文化为基础,苏州城乡一体化快速推进对非遗保护的冲击极大。为此,“十二五”期间,苏州的非遗保护要解决两大课题,一是“在城乡一体化发展推进中如何有效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二是“在文化产业大发展中如何合理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
据悉,《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其中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享受税收优惠”的条款。龚平期望国家尽快出台更具体的实施细则,从而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发展创造出更宽松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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