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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观护体系对涉罪未成年人全覆盖

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01-13 16:49 
核心提示:上海市检察院及时总结闵行经验,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明确了观护对象、观护程序和帮教内容,推动了观护体系建设。

1月11日,记者在上海市检察院获取了最新出炉的2011年度上海市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统计数据:2011年,上海市涉罪未成年人不捕率达16%,同比上升5个百分点;不诉率7.9%,同比上升1.5个百分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非羁押率为33.9%,同比上升8.7个百分点。数据表明,上海检察机关帮教涉罪未成年人工作卓有成效。

张某的父母都是来沪务工人员,整日忙于生计,无暇关注孩子成长。2008年夏天,张某一时冲动伙同他人实施抢劫犯罪,尽管抢劫数额不多,但因情节较重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办案检察官坚持诉讼中的帮教与刑罚执行完毕后的帮教观护相结合,将张某从一个“问题少年”培养为满腔正气的青年。2011年底,张某途经一超市,发现有人正在持械砸毁超市中金店柜台。张某挺身而出与保安、警察共同制服歹徒,他也因此被评为上海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

近年来,上海市检察机关立足未成年人刑事检察职能,积极推动涉罪未成年人社会化帮教矫正,探索的未成年人犯罪社会治理新模式“上海经验”获得社会各界称赞,实现了工作模式专业化、帮教力量社会化和观护体系全覆盖,在积极参与特殊人群社会管理创新方面积累了新经验,得到高检院领导的肯定。

上海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仅靠检察院一家难以奏效,必须引入社会力量,使司法专业化与预防社会化有机结合、共同发挥作用。自2004年起,该市闵行区检察院在区委、区政府支持下,牵头建立了以各街镇青少年事务社工站为载体、覆盖全区的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观护体系,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社会化帮教矫正服务。之后,上海市检察院及时总结闵行经验,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明确了观护对象、观护程序和帮教内容,推动了观护体系建设。

据悉,上海建立的以专业力量为依托的观护体系,已实现涉罪未成年人群的全覆盖,特别是社工、心理咨询师等社会力量的参与,更有效提升了观护体系的矫正效果。如在监护人缺位时,社工、志愿者等“合适成年人”可以为涉罪未成年人安排日常生活、学习或工作,加强管教辅导,并在其接受讯问或审判时到场,监督执法行为,维护其合法权益。经过观护,近90%的观护对象复学、就业,多人考上大学,涌现多位学校学生干部或单位业务骨干,一些观护对象回归社会后又作为帮教志愿者加入了观护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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