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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地方立法拟率先限制“过度包装”

来源:上海《青年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12-30 10:31 
核心提示:市环保局局长张全也认为:“我们目前最主要的是过度包装的标准问题,可标准由谁来认定需要明确,另外,目前对厂家的制约还是比较软。”张全建议,抑制过度包装,出现在生产环节,但关键在于消费环节,反映的是消费心理。

商品过度包装屡禁不止,在导致价格虚高的同时,更对资源造成极大浪费,目前我国包装垃圾造成年废弃价值高达4000亿元。昨天,市人大召开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立法座谈会,听取市政府相关部门对立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记者从中获悉,上海地方立法拟率先限制“过度包装”。

“过度包装”加重后期垃圾处置压力

近年来,部分商品过度包装问题屡禁不止,不仅造成商品价格虚高,也加重了后期垃圾处置的压力。

市人大常委会今年的一次垃圾减量专题调研发现,全市1000个小区试点垃圾分类末端减量,“商品过度包装”却已成“垃圾减量”的一大源头障碍。市容环卫部门统计表明,本市全年处理900万吨垃圾,总量减少5%,但无法回收的包装垃圾却在增长。

来自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信息表明,连续3年对本市生产、销售的茶叶、月饼、保健食品的计量监督专项检查显示,147家次企业、276批次商品中,发现的主要问题都是“包装空隙率”的合格率较低,茶叶、保健食品的过度包装突出。

建议确立适度包装的地方标准

市发改委主任周波坦言,眼下,过度包装相对普遍,治理起来比较难,特别是对其危害性的认识不够,而现实社会中鼓励和倡导适度包装的政策力度还不够。

市环保局局长张全也认为:“我们目前最主要的是过度包装的标准问题,可标准由谁来认定需要明确,另外,目前对厂家的制约还是比较软。”张全建议,抑制过度包装,出现在生产环节,但关键在于消费环节,反映的是消费心理。可以把包装的价格打出来,让消费者一目了然。政府采购也应该率先垂范,全面推行绿色采购。

“关键是找谁来罚?”市商委副主任张新生说,“目前市商务委主要是对商家宣传,每年都发文,对过度包装进行控制,起到了一定效果。”但他坦言处罚方面“我们没有能力做”。对于立法中比较关键的问题是“对违反规定的惩罚应当明确”、“执法部门明确”。

“告知承诺”让消费者选择

还有一种立法设想是,商品无论产自本地还是外地,只要进入上海市场,都应该有包装告知承诺。

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是企业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避免商品过度包装,也是企业的社会责任。据介绍,目前,上海市经济团体联合会正在编制《企业社会责任指南》,环保部门建议纳入“包装告知承诺”,要求企业加强自律,将承诺内容在包装上标明。目前,可选择业内有较大影响的企业先行实施,再逐步推广;在销售环节,选择一些大商场、大超市,推行告知承诺。

与“企业承诺”呼应的,政府对过度包装商品加收垃圾处理费,商品价格因此增加;同时,商品包装明示包装成本占整个商品价格的比例,以便顾客“明白消费”。

上海或建立强制回收目录

《上海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草案)》立法听证会昨天举行,12名听证代表围绕“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如何保障和扶持”、“流动收废人员的引导和管理”、“建立部分产品和包装物的强制回收目录是否必要”等三大议题展开论述。

《草案》提出,由市发展改革部门牵头对本市市场上销售的部分产品和包装物制定强制回收目录,明确义务主体、回收方式和规范等。列入目录后,生产企业负有回收义务(可以自行回收,也可以委托回收企业或者其他组织进行)。考虑到流通领域的有利条件,要求连锁超市、大卖场等销售者以收付押金、以旧换新、赠与小礼品等方式参与资源回收的推广普及,具体也可以委托回收企业实施。对于使用财政补贴推广应用的节能灯等产品,应当一并考虑回收旧物的办法。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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