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出台办法推动文化产业发展
日前,广西文化厅出台《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库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把建设重点项目库,实施重大项目带动发展战略,作为促进广西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一项重要举措。
据悉,“十一五”期间,广西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取得了良好成效,打造了一批在国内外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知名品牌。其中,大型山水实景演出《印象?刘三姐》开创了我国大型山水实景演出的先河,自2004年3月公演至2010年底,门票收入超过6亿元;南宁国际民歌节作为我国第一个以民歌文化为主题的国际国内民歌盛宴,拉动了南宁旅游、商贸、演艺等产业发展,被中国节庆协会评为全国最具影响力的十大节庆活动。
对重点项目带动文化产业发展的强大威力,自治区文化厅负责人一语中的:“项目是发展文化产业的最基本载体和最便捷切入点。‘十一五’的成功经验,更加坚定了广西在‘十二五’期间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文化产业发展战略的信心和决心。通过项目库建设,对我区文化产业重点项目进行合理布局和有序开发,建立健全门类齐全、特色鲜明、潜力无限的产业项目体系,动态跟踪、规范管理项目建设,有效实施项目带动发展战略,推动我区文化产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据了解,这次出台的《管理办法》,明确了入库项目的范围、分类、投资规模、申报程序及后续管理等问题。突出把演艺业、动漫游戏业、文化娱乐业、文化会展业、文化旅游业、艺术品和工艺美术业、艺术创意和设计业以及对全区及各市文化产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文化项目列作入库范围,并根据项目成熟程度,分为策划储备类、前期工作类、新开工类、续建类和建成类等五大类,以便分类指导。项目投资规模原则上要求在1000万元以上,动漫游戏、创意设计等新兴业态项目可视情适当降低投资规模要求。
《管理办法》出台后,各市、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开展申报工作。截至12月中旬,已征集项目88个。自治区文化厅将评审、公布第一批入库项目,并通过建立长效机制进行规范管理,对项目做好跟踪服务、指导培育和调整更新等后续工作,确保项目库建设的科学性、实效性和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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